河南省生態環境廳關于河南金馬能源股份有限公司5.5米搗固焦爐大型化提升改造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
河南金馬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10000750738573C)上報的由河南省冶金研究所有限責任公司編制完成的《河南金馬能源股份有限公司5.5米搗固焦爐大型化提升改造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報批版)》(以下簡稱《報告書》)收悉,并已在我廳網站公示期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建設項目環境影響保護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經我廳集體研究,批復如下:
《報告書》內容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和建設項目環境管理規定,符合“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符合濟源市虎嶺產業集聚區規劃環評要求,評價結論可信。我廳批準該《報告書》,原則同意你公司按照《報告書》所列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和環境保護對策措施進行建設。
一、你公司應向社會公眾主動公開經批準的《報告書》,并接受相關方的垂詢。
二、你公司應全面落實《報告書》提出的各項環境保護措施,按照焦化行業績效分級A級企業要求進行建設,確定保各項污染物達標排放。
(一)向設計單位提供《報告書》和本批復文件,確保項目設計按照環境保護設計規范要求,落實防治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措施。
(二)依據《報告書》和本批復文件,對項目建設過程中產生的廢水、廢氣、噪聲、固體廢物等污染,采取相應的防治措施。
(三)項目外排污染物應滿足以下要求:
1. 廢氣。落實《報告書》提出的各項廢氣污染治理措施,粉碎機室、配煤倉、煤轉運站、煤塔、篩焦樓、儲焦倉等含塵廢氣、焦爐煙道氣(含干熄焦高硫煙氣)、機側爐頭煙地面除塵站、推焦地面除塵站、干熄焦地面除塵站、酚氰廢水處理站廢氣等經相應治理設施處理后應滿足《煉焦化學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41/1955-2020)表1要求。脫硫再生塔廢氣經“堿洗塔+酸洗塔”處理后進入焦爐燃燒系統;煤氣凈化回收裝置區冷鼓工段廢氣通過“酸液噴淋+焦油洗滌”處理后進入焦爐焚燒;油庫貯罐廢氣通過兩級洗油洗滌后進入負壓煤氣管道。項目原料煤采用鐵路運輸,其他物料應盡可能采用清潔能源方式運輸,同時應加強各產生無組織廢氣排放環節的管理和控制,最大限度減少無組織廢氣排放對環境的影響。
2. 廢水。項目各類廢水分質處理、回用,蒸氨廢水、車間沖洗廢水經廠內酚氰廢水處理站、中東能源廢水深度處理單元處理后全部回用。部分循環冷卻排污水經廠內中水回用處理站處理后回用,其余外排至濟源市第二污水處理廠,外排廢水應滿足《煉焦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6171-2012)表2中間接排放標準限值及濟源市第二污水處理廠收水水質的要求。
3. 噪聲。選用低噪聲設備、采取減振、消音、隔聲等噪聲污染防治措施,廠界噪聲應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要求。
4. 固廢。固體廢物全部妥善處置,各類固體廢物貯存、處置應滿足《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及《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及其修改單要求,避免對環境造成二次污染。
(四)落實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源頭控制、分
區防滲等措施,污水及廢氣等采用架空管道密閉輸送,加強廠區周圍土壤及地下水水質監控,制定應急響應預案,嚴防土壤和地
下水污染。本項目建成投運后,現有工程焦爐及配套的煤氣化化產回收裝置應全部拆除;現有設施拆除后,應按照相關要求開展現有場地環境調查、風險評估等相關工作。
(五)認真落實《報告書》提出的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和要求,制定環境風險應急預案、安裝在線監測報警裝置、儲備應急物資、
加強日常巡檢和管理,嚴防環境污染事故發生。
(六)按國家有關規定設置規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設立明顯標志,按照《報告書》要求安裝在線監測設施并與當地生態部門聯網。
(七)本項目建成后全廠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為:化學需氧量1.851噸/年、氨氮0.148噸/年、顆粒物39.399噸/年、二氧化硫72.574噸/年、氮氧化物94.974噸/年、揮發性有機物86.139噸/年。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為:化學需氧量1.851噸/年、氨氮0.148噸/年,化學需氧量和氨氮從濟源市第二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削減量中等量替代。
三、你公司應嚴格執行配套的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項目建成后,應按規定程序實施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四、濟源示范區生態環境局組織開展該項目“三同時”、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督檢查及管理工作。你公司應在收到本批復的10個工作日內,將批準后的環境影響報告書送至上述單位,按規定接受生態環境部門日常監督檢查。
五、如果今后國家或我省頒布新的標準,屆時你公司應按新標準執行。
六、本批復有效期為5年,如果該項目逾期方開工建設,其環境影響報告書應報我廳重新審核;如項目建設發生重大變更,應重新進行環境影響評價。
2022年9月13日
主辦: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放管理處 督辦: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放管理處
抄送:省執法監督局、濟源示范區生態環境局、河南省冶金研究所有限責任公司。
河南省生態環境廳辦公室 2022年9月13日印發
煤炭網版權與免責聲明:
凡本網注明"來源:煤炭網zxbline.com "的所有文字、圖片和音視頻稿件,版權均為"煤炭網zxbline.com "獨家所有,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在轉載使用時必須注明"來源:煤炭網zxbline.com ",違反者本網將依法追究責任。
本網轉載并注明其他來源的稿件,是本著為讀者傳遞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著本網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轉載使用時,必須保留本網注明的稿件來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違反者本網也將依法追究責任。 如本網轉載稿件涉及版權等問題,請作者在兩周內盡快來電或來函聯系。
網站技術運營:北京真石數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中煤遠大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喀什煤網數字科技有限公司
總部地址:北京市豐臺區總部基地航豐路中航榮豐1層
京ICP備18023690號-1 京公網安備 1101060201010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