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匯能源8月1日晚間公告,國家能源局近日批復馬朗一號煤礦一期以承諾方式實施產能置換;要求做好項目建設各項前期工作,按規定履行項目核準程序及嚴格履行產能置換承諾等。
根據公告,近日,國家能源局綜合司正式印發《關于新疆馬朗一號煤礦一期等4處煤礦產能置換承諾函有關事項的復函(國能綜函煤炭【2023】68號)》。此函復要點為:“為推進實施‘十四五’煤炭規劃,保障煤炭穩定供應,有序釋放煤炭優質先進產能,同意所屬廣匯能源的淖毛湖礦區馬朗一號煤礦一期在內的4處煤礦項目以承諾方式實施產能置換;要求做好項目建設各項前期工作,按規定履行項目核準程序及嚴格履行產能置換承諾等”。
根據復函批示,公司全國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已正式申報并取得了項目代碼。后續公司將進一步加速推進馬朗一號煤礦井田(露井聯采礦)項目必要的辦理審批進度及開發進展,盡早實現煤礦優質先進產能的釋放。
據悉,馬朗煤礦煤炭資源儲量超過18億噸。馬朗煤礦以長焰煤為主,特低灰、高揮發份、特低硫、特低磷、發熱量高于白石湖露天煤炭,是優質的動力和化工用煤,也可做工業鍋爐用煤。
馬朗煤礦所在礦區的總體規劃已經取得批復。廣匯能源在全面加快推進馬朗煤礦相關手續辦理的同時,也積極做好項目開發的相關配套設施建設工作,馬朗煤礦配套的白石湖快裝復線整體項目已正式開通裝車運行,馬朗至白石湖的礦用公路已建成并通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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