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遼寧省2024年迎峰度夏電力保供方案的通知
遼工信電力〔2024〕86號
各市人民政府,省委宣傳部、省委網信辦、省委金融辦,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應急管理廳,省沈撫示范區管委會,東北能源監管局,國網東北分部,省電力公司,遼寧電力交易中心,中國鐵路沈陽局集團有限公司,各發電企業:
經省政府同意,現將《遼寧省2024年迎峰度夏電力保供方案》印發給你們,請按照文件部署和要求執行。
遼寧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4年6月21日
遼寧省2024年迎峰度夏電力保供方案
遼寧省2024年迎峰度夏負荷高峰期,預計最大用電負荷達到3950萬千瓦,同比增長6.67%。省內穩定電源全部并網運行,疊加省外受電,最大供電能力可達到4167萬千瓦,預留200萬千瓦事故備用后,電力供需將處于更加緊平衡狀態,如出現聯絡線凈受入電力大幅下降或極端天氣等情況,電力供應形勢將向偏緊轉變。為保障電力供應平穩可靠,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電力供應保障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以確保遼寧省電力安全可靠供應為目標。堅持人民至上,以保障民生、保障重點用戶、保障生產安全為重點,在發電、用電、政策管理各層面形成合力,全面確保遼寧省電力系統平穩運行和電力可靠供應,為遼寧經濟社會發展營造安全穩定的供電環境。
二、工作目標
緊緊圍繞“安全、可靠、穩定供電”的目標,提高電網電力平衡預測能力和精度,保障全省電煤穩定供應,保持省內發電機組狀態良好,增加尖峰時段聯絡線凈受入電力,保證我省電力供需基本平衡。通過加強需求側管理、合理編制有序用電方案和極端情況應急預案等,積極應對可能出現的電力供應缺口。
三、重點任務
(一)加強電煤供應和儲備。6月中旬前,按平均80%負荷率計算,省直調電廠電煤庫存提升至15天以上,電煤庫存15天以下省直調電廠實現動態清零。加強燃煤電廠電煤監測預警,細化供、耗、存、運等數據統計分析,確保數據真實準確。做好電煤中長期合同履約監管工作。(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交通運輸廳、省電力公司、中國鐵路沈陽局集團有限公司、各發電企業)
(二)做好物資運輸協調。做好電煤等重點物資鐵路、水路(港口)、公路等運輸保障,加強鐵路運輸運力組織,提高港口倉儲能力和接卸效率,做好公路運輸應急運力保障。針對極端天氣制定應對方案,降低對電煤裝卸、運輸的影響。(責任單位:省交通運輸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中國鐵路沈陽局集團有限公司、各發電企業)
(三)提升可靠發電機組供電能力。加強發電設備運維管理,提高設備可靠性,充分運用東北電力輔助服務市場旋轉備用交易機制,引導燃煤火電機組提高頂尖峰出力。各發電企業要加強安全生產管理,保證機組按照調度指令應發盡發。推動高背壓機組改造還原,具備非供暖期運行條件。做好蓄水儲能保障,密切跟蹤來水變化,精確實施水庫運行優化調度,桓仁主力水庫水位汛前消落至290水位,汛末蓄水至300水位,確保水電具備60萬千瓦的頂峰發電能力。(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東北能源監管局、省電力公司、各發電企業)
(四)加強地方火電和自備電廠管理。在新機并網、調度運行、發電計劃、機組檢修、發電考核、調度數據接入等方面對地方電廠和自備電廠嚴格管理。地方電廠和自備電廠要滿足安全技術要求,服從調度指令,對違反規定的電廠要依規追究責任。通過日調度機制建立管理臺賬,掌握機組發電量、出力受阻、啟停機、電煤來耗及庫存變化等情況。挖掘機組發電能力,做到應發盡發,穩發滿發。引導地方火電和自備電廠合理組織燃料配比,合理利用余熱、余壓、余氣發電機組安排生產,確保燃料供應穩定,完成在運機組消缺,有效緩解火電出力受阻對電網供電能力的影響。(責任單位:各市人民政府、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電力公司)
(五)規范火電機組檢修和改造管理。按照《遼寧省火電機組檢修管理規定》,規范火電機組檢修管理。根據電力供需形勢,合理制定火電機組的檢修容量上限,統籌多種作業結合,避免重復停機。逐一甄別制定檢修計劃,7月上旬前帶病運行的燃煤火電機組完成檢修,7月下旬至8月上旬原則上不安排機組檢修和改造。嚴格管理事故停機搶修工期,確保省直調火電機組非計劃停機實現動態清零。省直調火電機組非調度原因受阻率要低于8%,對于拒不開機、虛報出力受阻等不執行調度指令的情況,嚴格按照“兩個細則”考核,并向國家能源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報告。(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東北能源監管局、國網東北分部、省電力公司)
(六)保障核電安全穩定運行。密切跟蹤紅沿河核電廠冷源安全保障整改工程進度,確保6-8月核電冷源風險月機組穩定運行。做好核電冷源風險防控,督促紅沿河落實安全保障措施,更新應急處置方案,推進冷源運行指標接入省調實時監測,保障核安全、電網安全和能源保供安全。(責任單位:大連市人民政府、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東北能源監管局、國網東北分部、省電力公司、紅沿河核電廠)
(七)加強電力電量平衡預測。合理編制關口聯絡線計劃,提升用電負荷和新能源發電預測水平,提高電力平衡預測精度,并將預測時長延長至7天,為從發電側化解供需矛盾預留時間。充分運用光照、氣溫、氣壓等天氣大數據,提高負荷預測準確性。將40%風電電力和70%太陽能發電電力納入72小時電力平衡預測,切實提高新能源預測精度和新能源發電消納。(責任單位:省電力公司、國網東北分部)
(八)加強省間資源統籌調劑。開展省間聯絡線“周、旬、月”需求分析,及時與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電網公司溝通,爭取外來電力資源調配支撐。加強區域、省兩級電網企業溝通,確保省間交易結果有效執行。充分利用省間中長期市場、現貨市場分時交易組織優勢,統籌做好清潔能源消納及尖峰時段電力電量受入。(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東北能源監管局、國網東北分部、省電力公司、北京電力交易中心第五分部、遼寧電力交易中心)
(九)緩解電網尖峰時段供應壓力。嚴格執行分時電價政策,充分發揮分時電價信號作用,引導電力用戶主動調整用電時序,維護尖峰時段電網安全穩定。編制全省負荷管理方案,進一步完善電力需求響應工作,引導電力用戶簽約入庫并受邀參與需求響應。落實國家可中斷負荷相關要求,形成遼寧電網最大供電負荷5%的需求響應能力。實施用戶側響應能力改造,提升需求響應速度和精準度。根據典型用戶負荷特征,制定有針對性的錯峰生產方案。編制全省有序用電方案,做好演練工作。(責任單位:各市人民政府、省沈撫示范區管委會、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東北能源監管局、省電力公司)
(十)加強電網設備運行維護。加強重要變電站、線路等供電設備的巡視檢查。綜合利用紅外測溫、在線監測、高清視頻等手段,準確掌握設備狀態,及時消除缺陷隱患。強化各級監控人員工作責任,加強設備運行信息信號監視分析,特別是主變負荷及線路潮流變化情況,發現異常及時準確處置,確保設備安全穩定運行。開展省內臺區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聚焦沈陽、大連、鞍山、盤錦等城市臺區供電及防汛薄弱點,建立重點隱患治理清單,積極推進治理,強化進度跟蹤,提高供電安全可靠性。(責任單位:省電力公司)
(十一)強化網絡安全防護。強化電力行業網絡與信息安全管理。全面開展并網電廠(含直調電廠、地方電廠、企業自備電廠)及用戶變電站的網絡安全檢查工作,督促電力企業盡快完成存在問題整改。各電網企業、發電企業(含具有自備電廠的電力用戶)要進一步加強網絡安全管理,全面排查風險,堅決防范網絡安全重大風險,落實網絡安全主體責任和安全防護要求,按規定制定完善相關應急預案,做好安全防范和應急處置,有效應對各種網絡安全攻擊,確保網絡和控制系統安全可靠。(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電力公司、國網東北分部、各發電企業)
(十二)加強緊急事件應急管理。做好高溫、自然災害等極端情況的應急準備工作,重點應對負荷大幅突增等情況。做好電網事故應急準備,建立配網搶修隊伍備崗制度,加強搶修人員配置,合理配置搶修駐點和優化搶修業務流程,確保第一時間恢復用戶供電。加強應急組織能力建設,提高協調指揮、救援搶險、后勤保障和應急處置能力,切實提升事故處置效率。(責任單位:各市人民政府、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應急管理廳、省電力公司)
(十三)保障用戶用電安全和服務水平。引導幫助重要用戶配置完善應急電源,加強維護和管理,滿足保安負荷正常啟動和帶載運行要求,必要時要有網供應急電源支援。對國家重點保障的民生、公共服務、煤炭生產等用電開辟綠色通道,加快業擴和報裝速度。按照“先生活、后生產”原則,保障群眾生活、城市運行和基本公共服務用電。(責任單位:省電力公司)
(十四)做好熱費清欠工作。對政府部門拖欠供熱企業的無爭議欠款,各地政府應督促相關部門按照與企業約定的時限償還,保持無爭議政府欠款“動態清零”。對有爭議的政府部門欠款,督促相關部門抓緊與企業進行核實確認,對應由政府承擔的熱費,與供熱企業協商確定還款時間。(責任單位:各市人民政府、省沈撫示范區管委會、省財政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各發電企業)
對企業間欠款,要逐項梳理拖欠熱費情況,分析拖欠原因,建立工作臺賬,采取“一企一案”,分類施策。積極運用法治化、市場化手段,依法推動解決企業間欠款,做到“能清盡清”,嚴防新增拖欠或邊清邊欠。對于清欠確有困難的企業,要協調所在地金融監管機構積極研究解決融資問題。(責任單位:各市人民政府、省沈撫示范區管委會、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各發電企業)
(十五)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引導銀行機構在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加大對發電企業信貸支持,不抽貸、斷貸、壓貸,做好貸款展期、續貸、新增授信等工作。協調發電企業集團總部在擔保增信、出具承諾等方面對企業給予支持。(責任單位:省委金融辦、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各發電企業)
(十六)加強輿論宣傳引導。全省電力行業相關部門、單位協同聯動,統一信息來源,快速回應社會關注。加強與主流媒體良好互動,積極宣傳我省“安全、可靠、穩定供電”的工作目標,倡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加強城市景觀照明節約用電管理,引導全社會科學用電、節約用電、錯峰用電。積極做好有序用電輿情引導,及時處置借機歪曲解讀、惡意攻擊等負面輿情,為電力保供工作營造良好輿論環境。(責任單位:省委宣傳部、省委網信辦、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東北能源監管局、省電力公司、國網東北分部)
四、保障機制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由省政府相關負責同志牽頭組織,政府、電網企業、發電企業等多方參與的保供協調機制,堅持日報告工作制度,做到“以日保周、以周保月”。壓實能源企業電力保供主體責任,各發電、電網企業要建立電力保供領導小組,統籌負責本單位迎峰度夏期間電力保供工作,制定本單位電力保供工作方案,迎峰度夏前開展電力保供實戰演練。
(二)建立工作信息定期報送制度。電網企業堅持日調度、周平衡、月會商,根據燃料、天氣、電力供需形勢的變化,滾動開展負荷預測和電力平衡分析,及時調整完善電力保供措施。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匯總全省電力運行情況、直調火電機組開停機情況等信息,形成《全省迎峰度夏電力保供協調機制日報》。
(三)建立應急處置工作制度。各發電企業及時上報帶病機組檢修申請,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電力公司在收到申請24小時內,核實故障原因和檢修時長,根據核查結果和電力供需情況安排計劃檢修。實施負荷管理措施期間,全省各級電力運行主管部門與同級電網企業在本地電力調控中心現場聯合辦公,監督負荷管理措施執行情況,隨時解決突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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