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關于建設安全生產“六大支撐體系”的工作已經逐步展開,安全生產技術支撐體系專業中心建設項目作為安全生產技術支撐體系的一部分,國家發展改革委已經原則同意立項。根據國家局建設安全生產技術支撐體系的工作思路和國家發展改革委對安全生產技術支撐體系專業中心建設項目的原則要求,經國家局領導同意和規劃科技司牽頭組織反復討論,國家安全生產技術支撐體系專業中心建設項目框架已
基本確定。
安全生產技術支撐體系專業中心建設項目由4個國家安全生產技術支撐中心、20個省級煤監局技術支撐中心和30個省級安管局技術支撐中心構成。為統籌規劃20個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技術支撐中心的建設,國家局已委托河南煤礦安全監察局牽頭負責編制20個省級煤監局技術支撐中心建設項目建議書。現將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省級煤監局技術支撐中心的主要職責
省級煤監局技術支撐中心主要是受省級煤監局委托,開展下列工作:
⑴ 受托承擔煤礦安全監察過程中必要的技術抽查與技術驗證;
⑵ 受托承擔煤礦安全事故的技術鑒定和分析工作,為事故原因分析和處理提供技術支撐;在事故原因分析基礎上,提出預防類似事故的措施建議;
⑶ 承擔煤礦一般職業危害事故的技術檢測與分析工作,為事故原因分析和處理提供技術支撐;
⑷ 承擔煤礦在用安全設備、材料檢測檢驗的技術服務工作。
二、省級煤監局安全技術支撐中心的建設原則與要求
省級煤監局安全技術支撐中心的建設應充分考慮本省(區、直轄市)煤礦自然災害、安全生產事故的特點,滿足煤礦安全監察工作的實際需求;充分利用現有煤監局安全生產技術支撐單位和條件,有省局屬礦用安全產品檢驗檢測中心的,以依托該中心為主;沒有省局屬礦用安全產品檢驗檢測中心的,優先選擇省、自治區、直轄市煤監局直屬的事業單位作為省級煤監局安全技術支撐中心建設的依托單位;同時適當考慮與國家級技術支撐中心的職能和業務范圍上下銜接。
三、省級煤監局技術支撐中心的建設資金安排
國家將根據各省級煤監局技術支撐中心建設情況和具體內容,考慮給予適當資金支持。目前,各省級煤監局技術支撐中心建設項目暫按國家投入400萬元資金控制(最終以國家批復的數額為準),自籌資金部分不得低于總投資的20%。
按照有關要求,國家補助資金只能用于技術支撐中心的技術裝備方面的購置,不能用于土建工程、日常經費及其它用途。
四、工作進度安排
為盡快編報省級煤監局技術支撐中心項目建議書,請各省局按照附件要求,提供本省安全技術支撐中心建設項目建設的相關資料,并于8月27日前將相關資料以書面和電子版本形式報送國家局規劃科技司規劃與裝備處和河南煤礦安全監察局。要求書面形式相關資料都要加蓋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公章。
省級煤礦安全生產技術支撐中心建設是我國煤礦安全生產技術支撐與保障體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各省級中心的建設對于全國煤礦安全生產工作意義十分重大。此次省級中心建設項目建議書編制工作時間緊、任務重、技術要求高,請各省局務必高度重視、精心組織,要指定專人負責,確保按照規定時間按時報送所要提供的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