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 景
根據國家總體“十一五”發展規劃,由發改委組織編制行業發展規劃煤炭工業“十一五”發展規劃在編制相關領域規劃的基礎上形成煤炭教育作為煤炭工業重要組成部分和支撐體系.發展教育,培養和造就一支素質較高、結構合理的煤炭職工隊伍是煤炭工業持續健康發展的前提煤炭教育“十一五”發展規劃將作為煤炭工業“十一五”發展規劃分規劃,由發改委一并發布煤炭教育“十一五”規劃納入行業和國家總體規劃框架中,對煤炭教育健康發展必將產生積極作用.
政策措施
之一:采取優惠政策,擴大煤炭人才培養數量
吸引和鼓勵優秀青年學生學習煤炭專業和到煤炭企業就業。對報考煤炭主體專業的學生,實行提前批次錄取和加分錄取,也可實行定向或委托培養。對在校學生愿意學習煤炭專業的,可進行嫁接培養,畢業前一年轉專業,提前就業。享受優惠招生政策的學生到煤炭企業就業,學生、學校和企業各方簽訂協議,規定相關權利、義務和責任。
教育部在下達招生計劃中,擴大原煤炭高校煤炭專業招生規模。各有關省級教育部門也要相應增加各煤炭職業學院煤炭專業招生計劃。對煤炭主體專業及招生計劃實行國家管理,專業的撤并與招生計劃的調整須經教育部批準。原煤炭院校要積極落實煤炭主體專業招生計劃,確保和擴大煤炭主體專業人才培養總量。
繼續實行“對口單招”和校企聯合訂單式培養。教育部逐步增加面向煤炭企業優秀青年和三校生“對口單招”院校,擴大招生計劃。各煤炭高校和職業院校根據煤炭企業的需要,有計劃地進行對口單招、校企訂單式培養和委托培養,不斷增加培養數量。被批準實施對口單招的院校,要按照“因材施教、因需施教”的原則,確保對口單招學生的培養質量。
加強職業教育,加快實施“煤炭行業職能技能型緊缺人才培養工程”。教育部對已確定的煤炭行業緊缺人才培養實訓基地,加強支持和建設,聯合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總局、中國煤炭教育協會組織實施,加緊煤炭緊缺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及相關課程、教材的開發,強化實踐環節,提高培養質量。各煤炭企業要恢復或與煤炭院校聯合興辦一批職業院校。
建立“國家煤炭專業人才培養基地”。遴選5—6所具備條件的普通高等學校和20所高等職業院校,重點支持和建設成為“國家煤炭專業人才培養基地”,作為煤炭專業人才培養的主渠道。以培養基地為中心,建立輻射全國大中型煤炭企業的人才培養網絡體系,充分利用現有教育資源面向煤炭企業在職職工(包括農民工),開展各類繼續教育和培訓 。
之二:加大投入
提高煤炭專業生均經費標準。國家和各級地方財政要撥?,用于補貼學校煤炭專業人才培養經費,設立國家煤炭專業學生獎學金,實現煤炭專業學生免費上學。國家財政每年撥出專款,用于獎勵考取和學習煤炭專業,畢業后愿意到煤炭企業工作的學生。
建立煤炭專業人才培養基地建設專項經費。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立項,籌集資金,作為煤炭專業人才培養基地建設專項經費。用于國家煤炭專業人才培養基地和煤炭行業技能型緊缺人才培養基地的專業建設、實習實訓條件建設、師資隊伍建設和教材建設等。
企業、院校等各方面加大對煤炭專業學生資助和優惠力度。各煤炭院校在獎學金和助學金的分配上對煤炭專業學生傾斜。鼓勵煤炭企業在煤炭專業學生中設立定向獎學金和助學金。對于到煤炭企業就業的學生,實行助學貸款優惠政策,減免貸款償還額度或貸款利息。
之三:完善政策,營造環境,吸引和穩定人才
煤炭企業要遵循人才市場規律,進一步采取傾斜和優惠政策,大力吸引和穩定人才。提高人才的工資水平,改善住房、醫療、養老、失業及子女教育、就業等保障、福利條件。對于條件艱苦和特別重要的崗位,可實行特殊的工資政策。對新到煤炭企業工作的畢業生,可給予一定數量安家費、規定最低工資水平、幫助償還助學金貸款或利息等特殊優惠措施
。
大力倡導和營造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圍,給予各類人才以充分的關心和愛護。企業對人才要充分信任,大膽使用,給人才施展才能提供空間,創造良好的成才環境。深化用人制度改革,推進人才工作創新,建立有效的人才激勵機制和科學的人才使用機制。對各類人才要重實績,重貢獻,在政策上向優秀人才和關鍵崗位傾斜。
煤炭企業要對各類人才定期進行相關培訓和繼續教育,不斷提高人才的文化、技術和技能水平。制定完善企業專業人才配備標準及特殊崗位就業準入制度。推進和規范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加強職業技能鑒定、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認證。切實保障職工培訓和繼續教育經費,認真落實《國務院關于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的決定》提出的按照職工工資總額的1. 5%—2.5%的比例足額提取教育培訓經費。
之四:深化教育教學改革,提高人才培養質量
適應行業需要,更新辦學觀念,突出煤炭特色,提高教學質量。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實訓基地建設、教材建設,改進教學內容和教學方法,提高學生的適應能力。加強實踐環節,增加煤炭專業學生到現場實習的時間。煤炭企業要為學生實習提供條件,減免費用,企業可選派有經驗的現場技術人員到院校做報告或講課 .努力培養企業用得上,留得住的人才。
加強對煤炭人才教育質量的評估。教育部會同國家有關部門和行業協會,制定煤炭專業人才教學質量評估體系,定期對煤炭院校人才培養質量進行監控和評估。建立企業現場人才質量反饋系統,對煤炭專業人才培養提出意見和建議。
之六:加強組織協調,深入調查研究,掌握信息,交流經驗
教育部會同國家有關部門對煤炭教育和人才培養工作加強領導,組織協調,通力合作,溝通信息行業組織要配合國家有關部門及時掌握和溝通院校和企業在培養人才方面的信息和意向全面調查和掌握煤炭教育資源情況,組織對煤炭各級各類教育培訓資源的調查和教育信息的統計工作
總結推廣煤炭企業吸引、穩定人才的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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