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就全內蒙古自治區今年以來的安全生產工作,自治區安全生產委員會副主任、自治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內蒙古煤礦安全監察局局長曹安雅接受了本報記者專訪。
  記者:曹局長,內蒙古今年1—4月份安全生產中的突出問題有哪些?
  曹安雅:今年1—4月份,內蒙古全區累計發生各類事故5404起,其中發生死亡事故659起,死亡808人,同比事
故起數增加889起,死亡人數增加133人,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均上升19.7%。
  內蒙古全區安全生產的突出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一是各類事故總的起數和總的傷亡人數均比去年同期上升19.7%。二是重特大事故接連發生。1—4月份,內蒙古共發生一次死亡3—9人的重大事故18起,死亡69人,同比事故起數上升12.5%,死亡人數上升16.9%;發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同比增加1起,死亡15人。三是各類事故發生的地區相對較為集中。道路交通事故的多發區,主要集中在通遼、赤峰、包頭、呼和浩特、烏蘭察布、鄂爾多斯市6個市。煤礦事故多發區,主要集中在赤峰和烏海市。金屬與非金屬礦業事故多發區,主要集中在赤峰、包頭、巴彥淖爾三個市。四是道路交通事故占內蒙古事故總起數和死亡人數的比重較大。
  記者:曹局長,下一步加強內蒙古安全生產工作應采取哪些主要措施?
  曹安雅:下一步加強全區的安全生產工作,要在認真貫徹《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和《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的基礎上,采取強有力的措施,加強監督、管理和專項整治。
  一是各地方政府及其安全生產的主管部門和各類生產經營企業都要認真貫徹實施《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及相關的安全法律、法規,提高各級領導及其全體公民的安全生產意識和依法加強安全生產管理的能力。
  二是要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內蒙古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的指示,采取日常監管和專項整治相結合,教育和懲罰相結合;對企業監管和對行政領導責任追究相結合等強有力措施,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三是內蒙古自治區出臺道路交通專項整治方案,從公安交警、交通公路運輸管理、農機、商務、安全監管等部門聯手對人、車、路等全方位整治,進一步加大對道路交通安全的監管力度。
  四是要加強對煤礦“一通三防”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堅決做到不安全不生產。要加大對煤礦安全的監察力度,重點對C類安全程度較差的礦井和D類安全條件不合格的礦井進行專項整頓和檢查驗收,凡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的煤礦要在年內堅決予以關閉。
  五是加大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力度。對于安全生產責任制不落實、安全措施和隱患整改不落實,違章生產造成重、特大事故的,不僅要追究企業有關人員的責任,同時要追究失職瀆職的行政機關的主要領導和責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