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份國內鋼材出口高達716萬噸,似乎給未來的鋼材價格運行帶來較大的陰影,我們認為5月份鋼材出口依舊會保持高水平,但6~7月份鋼材出口數量會得到控制,或降到合理位置,同時并不會出現“出口資源回流,鋼價大幅下跌”之局面;
因為2006年及近期的行業政策在國際需求旺盛背景下出臺,只是加速推動突擊出口,不斷增加出口數量,但隨著出口許可證管理從5月20日開始實施,靈活的政策執行將對掌控鋼材出口數量獲得主動;
至于是否會對國內鋼材價格構成沖擊,完全取決于政府對鋼材出口的態度取向,我們認為:政府對鋼材出口的考慮包括了鋼材價格、模糊的10%比例、貿易摩擦的應對等綜合因素,政府理性的選擇是在保證鋼材價格穩定的前提下,合理的把鋼材出口數量控制在模糊的10%比例(2種10%解釋),采取的手段主要是出口許可證管理。方式是先控制住鋼材出口的增長速度,再參照鋼材價格來格調節數量,同時一定會考慮市場的承受度。
綜合看,未來對鋼材出口數量控制不會造成鋼材價格的大幅下跌,繼續維持對鋼鐵行業的“增持”建議。
4月份中國鋼材出口達到716萬噸,又創歷史之最,5月11日,海關快報統計顯示,在4~5月連續出臺關于鋼材出口調整政策的背景下,4月份的鋼材出口又創出了一個歷史的高水平:
2007年4月份鋼坯出口87萬噸,累計265萬噸,出口數量同比增長92.2%,出口金額同比增長104.9%; 4月份鋼材出口716萬噸,累計2128萬噸,出口數量同比增長132%,出口金額同比增長170.5%;4月份鋼材坯合計出口803萬噸。
4月份鋼坯進口2萬噸,累計10萬噸,進口數量同比下降26%,進口金額同比增長42%;.. 4月份鋼材進口163萬噸,累計590萬噸,進口數量同比下降6.1%,進口金額同比增長10.5%;.. 4月份鋼材坯合計進口165萬噸。
為什么政策出臺速度與鋼材出口速度同步增長..近期政府連續出臺關于鋼材出口的政策文件,調控鋼材出口意圖十分明顯:
2007年4月10日,財政部公布鋼鐵行業出口退稅調整措施:從2007年4月15日起,將進出口稅則(2007年版)第72章中的部分特種鋼材及不銹鋼板、冷軋產品等76個稅號,出口退稅率降為5%;另外83個稅號的鋼材取消出口退稅;.. 2007年4月30日,商務部在其網站上發布了商務部、海關總署2007年第41號公告《對部分鋼材出口實行出口許可證管理》。決定從2007年5月20日起,對83個稅則號的板材產品,出口按照《貨物出口許可證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實行出口許可證管理。這83個稅則號對應的產品也正是前不久出口退稅被全部取消的出口量相對較大的普通鋼材產品。
但與出臺政策的速度相比,國內月度鋼材出口的增長速度更快,我們認為:
在國際鋼材價格上揚的前提下,國內外的鋼材價格不斷被拉大,鋼材的出口實際是一種很市場化的行為,而如果要以不恰當的行政手段去干預市場行為,只能加速市場的不理性行為,所以雖然政府出臺了幅度較大的出口退稅政策,但至少4月份數據顯示,政策的出臺還未有顯示出應有的作用。相反,政策的出臺是加速了鋼材的出口速度,這也許是政府始料未及的。
不過我們認為2007年4月30日出臺的出口鋼材出口許可證管理將逐步會取得效應,按照5月20日開始實施,我們認為該政策的明顯效果可能會在6~7月顯示。
如果6~7月政策效應開始顯現,鋼材資源回流會否大力沖擊國內鋼價..前期出臺的政策雖然沒有對鋼材的出口造成太大的壓力,但我們認為,6~7月份的鋼材出口數量會得到明顯控制;..那現在的關鍵是6~7月份鋼材出口數量得到控制,是否就意味著資源大幅回流國內,而造成國內鋼材價格的大幅下跌?我們認為是否會下跌,完全取決于政府的調控手段,也就是說我們必須明白政府對鋼材出口的意圖分析,只有把握了政府的真實政策取向,才會更有信心相信鋼材資源的回流不會造成國內鋼材價格的大幅度下跌!
因為政府對鋼材出口的控制本身就有一桿很靈活的秤,也就是政府對鋼材出口的認可度,或者是對鋼材出口的底線。
政府的底線在哪里:10%的比例?鋼材價格?
我們認為,不管政府出臺什么樣的政策,分析的關鍵在于政府對鋼材出口調整的底線在哪里,之前鋼協有1個10%的比例說法;也有說鋼材價格是政府對出口進行調整的底線,要保持鋼材價格的穩定運行;也有說法認為,貿易摩擦是政府對鋼材出口的底線,沒有摩擦,就不會調控出口;..我們認為,政府的底線是綜合了以上多方面的因素:
首先政府不會因為要控制國內鋼材出口數量而導致國內鋼材價格出現大幅下滑,因為這無論是從市場角度分析(國內外價差),還是從政府自身利益看,都顯得很不理性;..其次所謂的10%產量占比實際上是個很寬的比例范圍,絕不是固定不變,而實際上,即使是10%也存在多種解釋,下文我們會具體分析。
至于到底取多少,還是要參照鋼材價格的變化來靈活制定。
況且從政策的角度看,出口許可證管理讓靈活調控鋼材出口數量具備了政策保障,因為鋼材出口許可證的執行具備很強的主觀機動性。
結論:所以我們,政府未來將參考鋼材價格的潛在波動性,在保證鋼材價格適度穩定的前提下,利用出口許可證的靈活機動性,巧妙的把鋼材出口的數量控制在10%的左右,也許達到15%也未嘗不可。
我們對于國內鋼材進出口關鍵指標的分析數據,其中比較關鍵的要點如下:
關于出口依存度的問題:之前有人分析國內鋼材對出口的依存度達到60~70%,根據我們的分析,我們認為應該選取折合粗鋼凈出口增量/粗鋼增量,選取該指標,我們可以看到,出口因素2007年對國內粗鋼資源的消耗比例為42%,而不是60~70%;.. 10%的分析結果:對于10%,我們有2種選擇結果,第一是指政府對出口的認可程度是折合粗鋼凈出口/粗鋼產量=10%左右,第二種可能是折合粗鋼出口/粗鋼產量=10%,如果按照第一種分析假設,當前該比例為10.56%,數據基本正常,并不需要對鋼材出口進行調控;如果按照第二種假設,該比例的數據為14.56%,顯然是超出了出口監控指標,必須要在未來進行調控以控制出口數量。那到底取哪個指標進行監控,我們認為政府可以靈活選取,或許他們本身也沒有確定下來。
對壞的打算進行分析:如果是按照壞的打算,折合粗鋼出口/粗鋼產量的比例為10%,取單月數據,我們看到2007年1~3月出口超標數據分別為136.86、153.70、230.75萬噸,政府要進行調控,我們認為選取的方式顯然是先控制住增長速度,然后再逐步把量往下降,也就是說主要要考慮市場的承受度來進行調控,決不會一步到位。
我們認為,單單以數據來看,4月份高達716萬噸的鋼材出口量確實是大大超乎市場預期,但這并不會帶來未來鋼材價格的大幅度下跌,原因我們在前面已經做過詳細分析,因為價格是政府進行出口調控的必要考慮因素,政府不會以犧牲行業的利益來對出口進行限制的;
我們認為5月份的數據還是會保持較高的水平;
但隨著5月20日出口許可證制度的逐步實施和其他政策的配合,政府對鋼材出口的調控將有效執行,對于出口數量的調控一定可以實現,當然帶來的也是鋼材價格的合理穩健運行。
繼續維持對行業的增持評級..我們繼續維持對鋼鐵行業的“增持”評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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