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產業[2007]2792號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
嚴格禁止落后生產能力轉移流動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經貿委(經委):
根據《國務院關于發布實施<促進產業結構調整暫行規定>的決定》相關要求和《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工作部署,各地政府和有關部門把調整經濟結構、轉變發展方式作為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的重要舉措,采取多種措施,努力淘汰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嚴重浪費資源、污染環境、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工藝技術、裝備及產品,淘汰落后工作在不同地區和行業正在取得積極進展。但是,一些已淘汰或擬淘汰的落后工藝技術和裝備正在成為部分地區和企業的招商目標。這些地區和企業擬引進、接納和使用被淘汰的工藝裝備在本地重建生產線。這一作法將在不同地區增加新的落后產能,再次產生能源資源浪費和環境污染源,形成落后生產能力的轉移和流動,嚴重干擾和破壞國家淘汰落后產能、促進節能減排工作的總體部署和進程。對此,各地必須予以高度重視,采取堅決措施加以制止。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統一思想,充分認識淘汰落后生產能力對實現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重大意義
各地政府及相關主管部門要充分提高思想認識,真正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科學發展觀上來,按照中央關于節能減排的決策和部署,正確處理經濟發展和轉變經濟增長方式的關系,科學理解淘汰落后與產業轉移的重要意義和實現目標。淘汰落后生產能力不僅是調整經濟結構、強化節能減排的一項重要措施,也是保護能源資源和生態環境、實現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的歷史責任;淘汰落后決不是簡單地將落后能力推出門外,甩包袱,而是要徹底消除浪費能源資源和污染環境的源頭;產業轉移也不是企業裝備設施的簡單搬遷,生產能力易地,而是在區域經濟要素優勢變化的情況下,產業在不同地區實現新的發展。
二、積極穩妥推進淘汰落后生產能力工作
國務院《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提出了“十一五”期間淘汰小火電等13個行業落后產能和實現節能減排的具體任務及目標。各地要根據這一任務要求,結合地區實際制訂淘汰落后工作規劃方案,提出地區年度淘汰落后生產能力數量和具體企業名單,完善措施,落實責任,下大力氣,積極穩妥地推進淘汰落后工作,確保完成“十一五”淘汰落后生產能力任務,實現節能減排目標。
三、高度關注落后產能轉移的趨向,堅決制止落后裝備設施外流
(一)《國務院關于發布實施<促進產業結構調整暫行規定>的決定》明確規定,對國家明令淘汰的生產工藝技術、裝備和產品,一律不得進口、轉移、生產、銷售、使用和采用,不得轉移落后生產能力。各地在推進淘汰落后工作的進程中,要嚴格堅持這一原則,徹底廢毀落后裝備和設施,堅決防止落后生產能力外流。
(二)對可以通過改造實現工藝技術和裝備升級、達到國家產業政策和部門、地方相關要求的落后生產線,必須根據地方統一規劃停產并限期改造升級。改造完成并達到相關要求,經主管部門組織驗收后方可進行重新開工生產。
(三)對不能改造升級的落后工藝裝備必須予以淘汰。企業淘汰的主體裝備和設施要及時進行拆除和廢毀處理,防止死灰復燃;主管部門要組織行業專家對落后裝備設施的廢毀、有害廢棄物的處理過程及效果進行督查驗收,符合相關要求并記錄在案后方可確認淘汰完成。對已淘汰落后工藝裝備的企業名單要在地方主要媒體上公告,提請社會公眾進行監督。
(四)各級主管部門要密切關注淘汰的主體裝備設施處理方式和去向,對將淘汰的落后主體裝備作為生產設備自行出售、轉讓,形成落后生產能力外流的行為要堅決予以制止。鼓勵社會公眾監督舉報未能按規定徹底淘汰落后工藝裝備、出售轉移及作假欺騙等行為,對公眾舉報的情況和行為要進行核實查處,并追究作假或轉讓行為者責任。認真詳實地回復前來招商引資、購買二手生產裝備人員的咨詢,提醒風險,必要時以適當方式向引進的業主或地方投資主管部門通報裝備已屬淘汰類實情,消除對方引進意向。
四、嚴格控制新上項目,堅決禁止引進和新建落后生產能力
(一)各地在招商引資、新建工業生產項目過程中,要站在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高度,以超前的眼光,注重工藝技術先進、生產規模適當、有利于節約資源、保護環境和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符合新型工業化方向的項目,為促進和帶動地方經濟社會的健康發展奠定基礎。要遵循《國務院關于發布實施<促進產業結構調整暫行規定>的決定》的相關要求,嚴把準入關口,堅決防止以招商引資、產業轉移等形式新增落后生產能力。
(二)對采用全新工藝裝備的新建項目要嚴格按照國家產業政策、行業準入條件及其它相關規定進行審核,凡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行業準入條件及其它相關規定的新建項目,投資主管部門不予核準和備案,金融機構不得提供信貸支持。
(三)對采用二手裝備新建和改造擴建生產線的項目要進行重點審核,特別是對二手設備的工藝技術及產品水平、消耗和排放指標、裝備來源、轉讓原因等情況要認真審核分析。凡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規定要求,以及不能達到部門和地方相關標準的工藝裝備、生產線,堅決不予核準;對雖未列入產業政策淘汰類,但屬于行業低端的工藝技術和裝備,應引導業主進一步選擇調整,走提高工藝技術和產品水平、增強長遠競爭能力的經營發展方向。
(四)對引進、接納、新建落后生產工藝技術和裝備的企業,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責令其停產、關閉,并追究業主及地方管理部門責任。
各地要按照上述要求嚴格規范淘汰落后和新建項目工作,堅決防止落后生產能力的流動和轉移。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二○○七年十月二十三日
煤炭網版權與免責聲明:
凡本網注明"來源:煤炭網zxbline.com "的所有文字、圖片和音視頻稿件,版權均為"煤炭網zxbline.com "獨家所有,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在轉載使用時必須注明"來源:煤炭網zxbline.com ",違反者本網將依法追究責任。
本網轉載并注明其他來源的稿件,是本著為讀者傳遞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著本網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轉載使用時,必須保留本網注明的稿件來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違反者本網也將依法追究責任。 如本網轉載稿件涉及版權等問題,請作者在兩周內盡快來電或來函聯系。
網站技術運營:北京真石數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中煤遠大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喀什煤網數字科技有限公司
總部地址:北京市豐臺區總部基地航豐路中航榮豐1層
京ICP備18023690號-1 京公網安備 1101060201010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