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通港口集團有限公司與長江引航中心引航業務交接儀式在南通舉行。長江海事局副局長朱汝明主持儀式,南通港口集團有限公司和長江引航中心簽署了引航業務交接協議。
朱汝明表示,南通港口集團有限公司和長江引航中心引航業務交接后,南通港口集團有限公司港內引航業務由長江引航中心接管。這標志著長江干線引航業務實現由“長江引航中心一家引領”。至此,交通運輸部規范長江引航秩序工作“規定動作”全部完成。
據介紹,根據國務院有關文件和交通部《關于我國港口引航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要求,交通運輸部于2007年下發了《關于印發規范長江引航秩序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成立了規范長江引航秩序領導小組,徐祖遠副部長任組長,計劃從2007年10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利用1年多的時間,開展規范長江引航秩序工作,實現自長江干線寶山交接區至云南水富間的長江引航業務由長江引航中心一家引領。
取締多家非法引航機構
通知下發后,交通運輸部水運司、部海事局、長江航務管理局、江蘇海事局、長江海事局等相關單位積極有序推進各項工作,取締長江干線多家非法引航機構,長江引航中心先后與長江海事局、南通港口集團有限公司等單位簽署了引航業務交接協議,完成了實施方案各項內容。
朱汝明表示,長江引航對外代表國家行使引航主權,負責對進出長江的外國籍船舶實行強制引航,對內接受國內航運公司的申請,對進出長江的國內船舶提供引航服務。開展規范長江引航秩序工作,實行“一港一引”、“一水一引”,真正體現了引航的公共服務職能,將有利于建立公平、公正、安全、高效的引航秩序,有利于為各港航代理單位提供公平競爭的平臺,對于加強引航行業作風建設,提高引航服務能力,提升對外形象起到重要作用。
來源: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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