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安全生產報》和《勞動保護》雜志和共同評出2003年全國安全生產十件大事。這十件大事為:
  1.安全生產監管體系建設全面起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調整為國務院直屬機構,
  負責安全生產的綜合監督管理和煤礦安全監察;新一屆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組建;全國已建立30個省級(包括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管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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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   2.黨中央、國務院對安全生產工作高度重視。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對健全安全生產監管體系、建立應急救援體系和預警機制、實行生產安全許可等問題都提出了要求。在2003年11月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上,胡錦濤總書記、溫家寶總理對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溫家寶總理5次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安全生產工作。
  3.安全生產法制建設步伐加快。2003年,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先后出臺了16個部門規章,包括《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等,并草擬了《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報國務院。各地也制定出臺了一系列地方性安全生產法規和規章。
  4.《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10月28日頒布。《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為根本出發點,著眼于解決道路交通中的突出問題,從現實需要和交通管理的實際出發,確立了依法管理、方便群眾的基本原則,突出了以人為本的思想。
  5.《工傷保險條例》4月27日頒布。《工傷保險條例》的頒布是我國政府在改革開放形勢下完善我國社會保障制度,進一步維護勞動者權益的重要舉措。《工傷保險條例》對參加工傷保險的單位、人員、工傷保險基金、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工傷保險待遇、監督管理和法律責任等都作了具體規定。
  6.《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11月24日頒布。它是我國第一部有關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的行政法規。
  7.安全生產狀況評估工作完成預定的目標任務。到年底,全國所有煤礦,70%的非煤礦山和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都完成了評估任務。通過評估,摸清了底數,為實施分類指導奠定了基礎。
  8.安全生產專項整治進一步深化。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會同公安部、交通部、國防科工委等部門,對礦山、危險化學品、道路和水上交通、煙花爆竹和民爆器材、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等,進行了專項整治;同時,配合建設部、農業部、鐵道部等部門在建筑施工、城市燃氣、地鐵、農機等領域進行了安全整治。總結推廣了山西晉城依靠科技進步加強煤礦瓦斯治理的經驗,山東招遠整頓規范礦山開采秩序、深化非煤礦山安全整治的經驗,黑龍江七臺河精煤集團公司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建立長效機制的經驗。
  9.“六個支撐體系”建設穩步推進。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已組建了安全生產科研中心、宣教中心、培訓中心、礦山應急救援指揮中心以及安全法律研究所、安全理論研究所等。初步建立礦山安全科學技術研究院、安全工程技術學院等安全科研基地;建立了21個一級和109個二級安全培訓基地。13個國家級區域礦山救援基地和一批省級救援基地正在籌建之中。關于全國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的方案已上報國務院。
  10.山西省呂梁地區孟南莊煤礦“3·22”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在經過4個月調查后,依法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刑事和行政處罰外,還處以2118.58萬元的罰款。5月13日,安徽蘆嶺煤礦發生瓦斯爆炸事故,86人死亡;8月11日,山西大同杏兒溝煤礦發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43人;7月28日、12月30日,河北辛集、遼寧鐵嶺發生煙花爆竹爆炸事故,分別造成29人、38人死亡;12月23日,中石油川東北氣礦發生特大天然氣井噴事故,造成243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