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企業投入資金建設高速公路,交通部門“代建代管”之后,出現質量問題如何追責,如何平衡煤企和公眾間的利益沖突?與其搞如此復雜的“代建代管”,不如對民營資本全面開放。
據中國之聲報道,在全國銀根緊縮、資金緊張的大形勢下,加上最近對于地方政府融資平臺清理力度加大,全國多個省份高速公路建設項目因限貸被迫停工,山西省一度也未能幸免。但自4月起,山西的高速公路建設卻逆勢而起,繼續了最近幾年的“大躍進”的形勢。今年,山西將新建1000公里高速公路,年底全省高速公路通車總里程將突破5000公里。
因為建設規模空前,山西2012年高速公路建設采用新的BOT模式(build-operate-transfer),即由省交通廳和省國資委出面,組織省內七家大型煤炭集團出資成立子公司,再以此向銀行貸款,共融資數百億來建設。七家煤炭集團成立的六家子公司將作為這1000多公里高速公路的業主。
山西是能源大省,并且還承擔內蒙古和陜西等能源大省的能源運輸過境的任務,所以建設一定網絡的高速公路是必要的。但讓專業挖煤的企業突然涉足陌生的高速物流領域,經過了怎樣的決策程序,決策的過程是否公開透明,這樣的方案又是否是最佳選擇?
新聞中提到,有煤炭企業投資高速后,對“如何才能實現企業盈利”表示憂心忡忡。由此可見,一些煤炭企業,在投資高速公路上未必是心甘情愿,有了這樣的心理,這些高速公路能否“建好管好”,很值得擔心。
為化解“外行”的疑慮,山西交通廳聲稱采用BOT模式后,由交通廳“代建代管”。但如何“建好管好”,又是新問題。
雖然名義上七家煤炭集團將成為高速公路的業主,但是交通部門卻成為實際的建設者和監管者,也就是業主角色實際上可能會缺位,那在建設責任上可能會履行不足。一旦日后建設質量出現問題,那么煤炭企業和“代管”的交通部門,各自該承擔怎樣的責任?
而交通部門承擔“代管”職能之后,如何平衡煤炭企業和公眾之間的利益沖突?有些高速公路,收入和運營費用可能不匹配,運營費用畸高,業主權益難以保障。但如果要保證企業“包賺不賠”,又可能侵害民眾利益。一直以來,不少地方的高速公路都存在著高收費和超期收費的問題。煤炭企業介入高速公路的BOT,一旦效益不好,會不會提高收費標準和延長收費期以彌補煤炭企業的投入?
所以說,組織煤炭企業進入高速公路的BOT事務,雖不失為一種探索,但是,煤炭企業作為“外行”,在投入巨額資金后,高速公路被“代建代管”,里面涉及的問題比較復雜,利益分配影響也很大,對社會的利弊難以評估。
其實,與其搞如此復雜的“代建代管”,不如對民營資本全面開放。讓更專業的企業加入,政府履行好管理的職能就可以,避免在利益夾雜不清的“代建代管”中迷失方向。
近日,鐵道部都宣布鐵路向民資全面開放了,這是否也值得高速公路方面參考呢?
來源:新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