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4月7日發布的公告表示,為了充分發揮36號至40號煤炭泊位動力煤系統能力,緩解現有煤炭堆場能力不足的局面,唐山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擬投資建設唐山港京唐港區煤炭儲運堆場工程。
公告稱,隨著京唐港區的快速發展和貨物吞吐量的迅猛增長,為適應港口動力煤和焦煤運量的增長需求,推進港區功能調整,解決粉塵污染問題,公司于2014年底投資建成36號至40號煤炭泊位,2015年投入試運行,實現了京唐港區煤炭運輸的集約化、規模化管理,經濟效益也得以快速提升,2016年創造利潤45366.01萬元。
2016年,由于國內發用電量平穩增長、動力煤市場回暖等因素影響,環渤海動力煤價格整體呈上升趨勢,京唐港區煤炭發運量也穩步提升,36號至40號煤炭泊位全年下水動力煤完成2529.42萬噸,相比2015年完成的637.93 萬噸增長了296.50%。同時,隨著京唐港區東港站改造的逐步建設、完工,后方鐵路車場及正線能力將大幅提升,煤炭進港的瓶頸完全解決,也將極大地吸引煤炭在京唐港區下水、外運。京唐港區36號至40號煤炭泊位針對焦煤和動力煤兩種貨種的不同運輸方向,分別設計了“焦煤卸船系統”(36#~37#泊位)和“動力煤裝船系統”(38#~40#泊位)。
2017年,公司將繼續提升市場開發與貨源組織能力,保持煤炭業務穩定增長。一是通過兩年多的市場開發,目前已形成穩定的客戶群及穩定的運量,但現有煤炭堆場無法完全滿足客戶的增量需求,尚有1000萬噸堆存能力的差距。二是為了提高抵御市場風險的能力,公司積極開發下游電廠及貿易商進行場地交貨,但由于場地交貨客戶煤種多,并且需要單獨存放,垛位明顯不足,以現有客戶和堆場情況看,不具備場地交貨的條件。
本工程的建設是緩解京唐港區堆場能力不足的需要,是充分發揮煤炭泊位卸車、裝船能力,實現資源效益最大化的需要。
項目建設地點為京唐港區第四港池北岸緊鄰已建的36號至40號煤炭泊位。工程總面積約為57.3萬平方米,需征地約24萬平方米、用海約33萬平方米,其中,土地為國有未利用地,需轉為建設用地。該工程估算總投資為117943.23萬元,公司將通過自籌和債務融資等方式解決建設資金來源。
該工程建成后與36號至40號煤炭泊位作為一個整體聯合運行,將從根本上解決限制動力煤下水的瓶頸,緩解卸車、堆場、裝船能力的不均衡,有利于充分發揮碼頭的裝船能力,提高泊位競爭力,實現資源效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