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27日電 據國家安監局網站消息,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近日發出通知,要求切實做好元旦春節期間的安全生產工作,保證人民群眾度過一個歡樂、祥和、安全的節日。
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和各單位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全面落實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建立健全責任制,認真落實各項防范措施,做到任務明確,責任到人,措施到位,扎扎實實做好“兩節”期間安全生產工作,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通知說,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要專門組織一次安全生產督促檢查,檢查中要突出重點,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采取整改措施,特別對安全生產重點行業和單位以及容易發生群死群傷事故的場所要加強監管。
通知要求,各級安全生產監管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以及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切實履行監管、監察職責,提高服務意識,嚴肅查處違法行為。此外,還要加強節日期間的值班工作及時掌握安全生產動態,各類事故和突發事件一旦發生要立即妥善處理并按規定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附,通知全文如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委員會,國務院有關部門,中央管理有關企業:
2005年元旦春節將至,為全面貫徹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12月14日召開的全國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精神,認真落實國務院領導同志有關重要指示,切實做好節日期間的安全生產工作,保證人民群眾度過一個歡樂、祥和、安全的節日,現就“兩節”期間安全生產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各地區、各部門和各單位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從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維護社會穩定大局和對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負責的高度,增強做好“兩節”期間安全生產工作的責任感、使命感;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充分認識到安全生產“責任重于泰山”,全面落實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建立健全責任制,認真落實各項防范措施,做到任務明確,責任到人,措施到位,扎扎實實做好“兩節”期間安全生產工作,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二、生產經營單位要正確處理生產與安全的關系,依法加強安全生產工作
“兩節”期間是生產和需求旺季,各生產經營單位要正確處理生產與安全的關系,堅決反對“重生產,輕安全”的思想,嚴禁超能力、超負荷組織生產。生產經營單位要嚴格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各項安全生產標準,認真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依法加強安全管理,開展安全生產自查自糾工作,發現事故隱患,及時認真整改;要結合冬春季安全生產的特點,組織和發動職工開展事故隱患排查等活動;加強節日期間在崗職工的安全教育,防止出現松懈情緒,確保安全生產。
三、周密安排,認真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檢查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要專門組織一次安全生產督促檢查,檢查中要突出重點,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采取整改措施,特別對安全生產重點行業和單位以及容易發生群死群傷事故的場所要加強監管。
一是全面加強節日期間的交通運輸安全監管力度。公路、水運、鐵路、民航等交通運輸部門要做好運輸工具的安全技術檢驗工作,防止交通運輸工具帶“病”運行;交通運輸安全監管部門要加大對超載、超速、酒后駕駛、無照駕駛、農用車非法載客上路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水上交通安全監管部門要嚴格把好市場準入關,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船舶一律不得進入生產、運輸市場;民航安全監管部門要認真檢查冬季飛行技術管理的情況,加強機務維修管理,嚴密監控特殊機場及特殊氣象條件下的飛行。
二是加強人員密集場所的安全監管。要重點檢查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管理狀況,特別是疏散通道是否暢通、消防設施是否完好有效、防火應急預案是否切實可行。對不具備安全條件,違章經營,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場所,要堅決予以停業整頓。要對各類游樂設施和交通運載工具進行一次專項檢查,及時排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運行。
三是認真檢查煤礦和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情況。產煤地區各級人民政府要嚴格按照《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立即開展煤礦安全生產大檢查的緊急通知》(安委字〔2004〕3號)要求,立即組織開展以防范瓦斯事故為主要內容的安全大檢查,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認真落實整改。同時,各地安全生產監管部門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實加強非煤礦山的安全監管。要堅決關閉非法和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小礦井,嚴厲查處已經取締關閉又擅自恢復生產的非煤礦山違法行為;要繼續整頓尚未驗收的非煤礦山,對驗收后安全管理嚴重滑坡,發生了重、特大事故以及安全評估確定為D類的非煤礦山要堅決停產整頓,經整頓仍然達不到安全標準的,要依法關閉。
四是對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及民爆器材從業單位進行全面檢查。元旦、春節前后是煙花爆竹生產銷售旺季,也是煙花爆竹事故高發期。各地區和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對煙花爆竹及危險化學品的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廢棄處置各環節進行全面檢查,做到不留盲點,不留死角。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要堅決予以取締,對關閉或轉產企業存留的藥料、成品、半成品要妥善處置。同時要對民爆器材單位進行嚴格檢查,嚴厲查處私藏雷管、炸藥等爆炸物品的非法行為。堅決防止危險化學品泄漏和民用爆炸物品爆炸事故的發生。
四、切實履行監管、監察職責,提高服務意識,嚴肅查處違法行為
各級安全生產監管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以及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要認真履行監管或監察職責,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國發〔2004〕2號)和黨中央、國務院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一系列要求,一方面要切實轉變工作作風,提高服務意識,關口前移,重心下移,深入現場檢查,及時發現和排除事故隱患,寓監管于服務,幫助生產經營單位解決實際問題;另一方面,要加大監管和監察執法力度,重拳出擊,依法嚴肅查處各種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行為。
五、加強節日期間的值班工作
節日期間,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要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調度值班和領導干部值班制度,及時掌握安全生產動態,各類事故和突發事件一旦發生要立即妥善處理并按規定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請各省(區、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于2005年1月3日和2月15日12時前,將本地區元旦和春節期間的各類傷亡事故情況傳真至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傳真:010-64234662、64463292;聯系電話:010-64214078)。
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二OO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