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們《2004中國經驗》來關注山西。我們知道山西省素有“煤海”、“煤鄉”之稱,煤炭資源占全國的三分之一。但最近幾年,山西的煤炭安全形勢不容樂觀。今年4月30日,臨汾市隰縣梁家河煤礦發生的一起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有35名礦工當場遇難。造成這起事
故的主要原因是什么呢?我們記者進行了調查。
在臨汾市煤炭局記者了解到,隰縣梁家河的這起 “4·30”事故完全是人為因素造成的。
臨汾煤炭局局長姜德義:爆炸事故的根本原因就是煤礦礦主無視國家法規,不落實安全生產方針,造成多口生產無風作業,最后乃至形成瓦斯爆炸。
采訪中記者獲悉,像隰縣“4.30” 這樣死亡9人以上的重大礦難事故 ,在2002年和2003年臨汾市每年都發生兩次,而整個山西省今年1至4月份就發生安全事故55起。姜德義局長還告訴記者,臨汾市在今年的“4.30”事故之前,全市的百萬噸產煤的死亡率一直居高不下,遠遠高于國際上一般每百萬噸的0.03人。
臨汾煤炭局局長姜德義:這些年來一般百萬噸死亡率徘徊在3人左右,好一點2點幾,也就是說一百萬噸煤的產出,就要犧牲兩個煤礦兄弟到三個煤礦兄弟。
而頻繁發生的煤炭安全事故也讓許多地方政府的管理者,憂心忡忡。
臨汾鄉寧縣縣長張效彪:我當縣長的最大感受就是安全生產的壓力。
那么,在山西,為什么會出現安全事故頻發的嚴峻形勢呢?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由于目前煤炭供不應求,煤價上漲,使山西省的各個煤礦,開足馬力,加班加點地生產。另一方面,在一些地方,煤炭開采主要以小煤礦為主,據有關部門統計,僅在臨汾市,2003年的小煤礦就達500多個。
臨汾市鄉寧縣縣長張效彪:為什么煤礦事故屢屢發生,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我們的煤礦,特別是我們的井田面積小,小煤窯多。
其實,剛才看到隰縣的礦難,我心里也很沉重。我以前采訪過一些礦難,知道礦難給每一個遇難者家庭帶來的打擊。而山西煤炭行業面臨著小煤礦較多、安全生產形勢嚴峻的困境。對這種局面,山西省省長張寶順又是如何看山西省省長張寶順:要從根本上治理煤礦安全問題,就要解決小煤礦過多的問題。
張寶順,2001年9月任中共山西省委副書記,2004年1月任山西省副省長、代省長,同年2月,當選為山西省省長。2004年5月他在山西部分地區率先進行了明晰煤礦產權的試點。
山西省省長張寶順:我們的很多的安全事故75%以上是發生在小煤礦,而山西的小煤礦在80年代有8000座,經過這么十幾年,特別是近幾年的整頓現在還有3400座,加上地方煤礦和大型煤礦,現在的煤礦是3800座,可以設想,就是管理得最好,10年一座煤礦發生一起事故,這是有可能的,那每年就有300多起事故要發生,平均每天就要有一起事故,對了,所以這就是山西,煤炭事故頻發的根本原因,小煤礦個數太多,沒有很高的集中度,第二這些小煤礦為了眼前的利益。在市場的拉動下,他要盡可能有最低的成本獲取最大的利潤,所以它很少有設備安全 技術方面的高投入。
張寶順省長說到,小煤礦不愿意在安全、技術上做投入。那么,這個投入到底會有多高呢?像磨盤一樣把煤刨下來的機器叫綜合采煤機,據說價值7千萬多元,這還只是一臺機器的價錢,另外煤礦里的瓦斯抽放系統、皮帶運輸系統等設施,不管哪一樣,動則都是上千萬。看來煤礦保證安全生產,的確是要花一筆不小的錢,但畢竟人命關天,這個道理誰都知道。可礦主們為什么就是舍不得掏這筆錢呢?
郭學軍,1993年與臨汾鄉寧縣臺頭鎮簽訂了承包合同,由他個人承包鎮里的神角煤礦13年的經營權。對于早期的這種有著期限的承包,郭學軍自然在設備的投入上有著自己的擔憂。
記者:如果不能續約,對你們預示著什么呢?
臨汾神角煤礦負責人郭學軍:預示著我們銀行貸的款,自己投入的錢,現在這個肯定思想顧慮大,你現在投入什么都到位了,這個將來經營權,取消經營權,合同到期以后,領導們再找其他人干,思想上這個是一個大的顧慮。
據了解,臨汾市原有的500多座小煤礦的開采權、經營權歸各鄉鎮、村集體所有,但事實上,大多數的鄉鎮、村集體煤礦都已經將經營權承包給了個人。由于煤礦的承包期短,不但使煤礦的承包者在投入上有著像郭學軍一樣的顧慮,而且,還出現了一些其它的問題。
鄉寧縣臺頭鎮書記高軍峰:他(承包人)只有3到5年的時間,所以在投資方面他不是積極主動的,也可以說是被動的,只有叫他們投資他們才投資,有時候跟政府鬧一些矛盾。
正是這種投入上的顧慮,造成了煤礦承包者的短期行為。臨汾市王國正市長告訴記者,由于急功近利的短期行為,,也給安全生產帶來極大的隱患。
臨汾市市長王國正:這樣導致安全設施配套不全,采煤裝備非常落后,采煤的工人和技術人員素質非常低下,造成了事故的頻發。
據了解,承包者的這種短期行為,不僅會造成煤炭生產的安全問題,而且,會造成煤炭資源的一種嚴重的浪費。
臨汾煤炭局局長姜德義:采煤時挑肥揀瘦 胡采濫挖好干(挖)的,近干(煤層近的)的,他干了,邊角的遠的就不干了,他就是這樣。
采訪中記者了解到,一方面,煤礦的承包者想在承包期內,少投入,多挖煤,而另一方面,由于煤礦的開采權與經營權的分離,造成煤礦安全管理部門,在管理上很難到位,許多安全措施不能真正落實。這種局面的出現,不能不讓臨汾煤炭局局長姜德義感到擔心。
臨汾煤炭局局長姜德義:政府的管理部門的積極性逼著上管,起著一定的作用,但是說根本上講,不調動企業的積極性,企業不能實行自發的去抓安全管安全,落實安全政策要想搞好安全是一句空話。
我們看到,一方面煤礦的承包者從自身利益考慮,都想在承包期內,少投入,多挖煤,而另一方面,煤礦的開采權與經營權分離,也會造成煤礦安全部門的監管措施難以落實到位,一些管理制度不能真正發揮作用。那怎么才能從制度上打開安全生產的這道死結呢?
為了保證煤炭安全生產,山西省最近幾年想了不少辦法,而在省長張寶順看來,這些手段還只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權宜之計。那什么才是治本的辦法呢?
山西省省長張寶順:這些小煤礦一般都是當時村辦的鄉辦的往往轉包給個人,這些個人有可能進行2次3次轉包,從中獲取一點承包利益,那么礦主他所關切的是在他承包的一年兩年之內盡量得多挖煤,因此是掠奪式開采他就造成了對資源的破壞嚴重,對安全生產投入很少,安全事故頻發。所以當時我們感覺到要從根本上治理煤礦安全的問題,就要解決小煤礦過多的問題和礦主對自己煤礦利益的真正的關切問題。
對于小煤礦屢屢出現的事故問題,到底該如何解決呢?我們的故事,就從大屏幕上看到的這份產權公證書說起,簽訂這份公證書的,一方是臨汾市鄉寧縣臺頭鎮政府,另一方是煤礦承包人郭學軍。這份公證書對雙方有什么樣的約束力?它對解決煤礦的安全又有什么樣的作用呢?
在鄉寧縣神角煤礦的一間會議室里記者看到,這份公證書上寫著,甲方即臺頭鎮政府,愿將《鄉寧縣臺頭鎮神角煤礦》的產權、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即郭學軍本人。甲方即臺頭鎮政府原有的利益不變。那么這份公證書,帶給雙方的利益又有怎樣的變化呢?
臨汾神角煤礦負責人郭學軍:以前煤礦產權是鎮里的,現在產權歸屬我個人,協議對你提出了什么樣的要求,要求礦區里的煤1噸上繳政府兩塊五的,采礦權的價款,安全責任歸屬個人,責任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