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環保總局日前發布的《“兩控區”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十五”計劃》中期評估結果表明,《計劃》實施三年來,“兩控區”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工作面臨巨大壓力,原定目標難以完成。專家呼吁,認真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大“兩控區”污染防治力度。
實現計劃目標前景堪憂
“兩控區”是指酸雨控制區和二氧化硫控制區,共涉及27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175個地市,占國土面積的11.4%。“十五”期間,各地按照《計劃》要求,調整能源結構、降低城市燃煤含硫量、建成一批二氧化硫污染綜合治理項目,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工作取得一定進展。2000年至2002年,“兩控區”二氧化硫排放總量從1316.4萬噸減少到1148.8萬噸;全國二氧化硫排放量從1995萬噸減少到1926.6萬噸,形勢喜人。
但是,由于2003年全國煤炭消費量陡增到15.8億噸,導致“兩控區”和全國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別上升到1330萬噸和2220萬噸左右,比2002年約增加181萬噸和293萬噸。以燃煤火電廠為主的高架源排放的二氧化硫總量不斷增加,區域性酸雨污染沒有得到控制,局部地區有所惡化。酸雨控制區內年均PH值小于4.5的城市比例2003年達到16.5%,比2000年上升12.6個百分點,呈明顯上升趨勢。宜賓、懷化、紹興、遵義、寧波、溫州等南方城市酸雨頻率超過90%。如果按照目前的發展趨勢不加以嚴格控制的話,“兩控區”“十五”計劃的二氧化硫排放總量目標預計難以完成。由此引起的“兩控區”內80%的城市空氣二氧化硫濃度達標難度也很大。
三大原因導致原定目標無法完成
國家環保總局有關部門負責人認為,導致控制目標無法完成的主要原因有三個方面。
一是當前經濟增長、能源需求超出預計目標。自2002年末開始,我國經濟呈現快速增長態勢,火電、鋼鐵、建材等行業超常規發展,全國煤炭消費量增加3億噸左右。而且從“十五”后兩年的經濟發展趨勢看,預計全國煤炭消費量到2005年可能突破18億噸,超過《計劃》原預測4億噸,全國二氧化硫產生量將增加600多萬噸,“兩控區”二氧化硫產生量將增加300多萬噸。
二是污染治理項目進展緩慢。根據2003年底調度結果,“十五”計劃安排的279個重點二氧化硫治理項目,計劃投資409.5億元,可形成二氧化硫削減能力303.7萬噸/年,但是截止到2003年,已建成的僅有61個,占總項目數的21.9%;在建72個,占25.8%;處于初設、可研、計劃建議階段的項目89個,占31.9%;未啟動項目57個,占20.4%。
三是由于電力供應緊張,原定2003年底前關停5萬千瓦以下燃煤機組的計劃沒有完成,很多已關機組又復開也是重要原因之一。
研究表明,我國基本消除酸雨污染所允許的最大二氧化硫排放量為1200萬-1400萬噸。按照我國目前經濟發展模式,到2020年能源消費總量將達到30億 40億噸標煤,原煤消費量約需25億-33億噸,二氧化硫產生量將達4200萬-5300萬噸,比2003年增加2000萬-3000萬噸。按照目前的污染控制方式和力度,預計2020年全國二氧化硫排放量將達到2800萬噸左右,超過大氣環境容量約1699萬噸。
六項措施削減二氧化硫排放量
我國目前每年因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對生態環境損害和人體健康影響造成的經濟損失在1100億元左右,而且這種污染損失還將持續不斷地增加。為有效控制“兩控區”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環保總局從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高度出發,將采取六大措施強化監督管理,最大限度地削減二氧化硫排放量。
這些措施是:進一步推動火電廠脫硫工程建設,督促“十五”計劃中尚未動工的重點項目開工建設,2005年底,確保有80%以上的項目建成投產,火電廠脫硫機組在2005年底達到3000萬千瓦以上,全國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2300萬噸。在火電、鋼鐵、電解鋁、水泥等大氣污染重點行業實施排污許可證制度,明確各重點企業主要污染物允許排污總量和削減量,強制安裝在線監測裝置,嚴格監督管理。開展以控制燃煤污染為主的大氣污染綜合防治政府工程,劃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燃燒設備,大力推廣清潔能源利用替代燃煤。將現有火電機組脫硫成本納入上網電價、保證脫硫機組上網電量、制訂發電環保折價標準、提高二氧化硫排污收費標準,鼓勵多渠道加大脫硫資金投入、落實國債資金和排污費對重點脫硫工程項目的補助等政策。嚴格執行新修訂的火電廠污染物排放標準,對超標電廠堅決限產甚至停產。按照《排污費征收使用管理條例》的要求,有效實施排污總量收費和新的收費標準,以后要繼續提高二氧化硫排放收費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