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安全評價導則 (煤安監技裝字[2003]114號) 各煤礦安全監察局及北京、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煤礦安全監察辦事處,有關省、自治區負責煤礦安全監察工作的部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有關規定,為加強煤礦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及煤礦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規范煤礦安全評價行為,確保安全評價的科學性、公正性和嚴肅性,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編制了《煤礦安全評價導則》,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二00三年十一月十九日 附件: 煤礦安全評價導則 1.主題內容和適用范圍 本導則依據《安全評價通則》制定,規定了煤礦建設項目安全預評價、煤礦建設項目安全驗收評價和煤礦安全現狀綜合評價(以下統稱煤礦安全評價)的目的、基本原則、內容、程序和方法,適用于煤礦建設項目和煤礦的安全評價。 2.煤礦安全評價目的與基本原則 煤礦安全評價目的是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提高煤礦的本質安全程度和安全管理水平,減少與控制煤礦建設項目和煤礦生產中的危險、有害因素,降低煤礦生產的安全風險,預防事故發生,保護建設單位和煤礦的財產安全及人員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煤礦安全評價基本原則是具備國家規定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科學、公正和合法地自主開展安全評價。 3.定義 3.1 煤礦建設項目安全預評價 在煤礦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完成后,根據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內容,定性、定量分析和預測該建設項目可能存在的各種危險、有害因素,確定其危險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對策措施及建議。 3.2 煤礦建設項目安全驗收評價 在煤礦建設項目竣工、試生產運行正常后,通過對煤礦建設項目的設施、設備、裝置實際情況和管理狀況的調查分析,查找該煤礦建設項目投產后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確定其危險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對策措施及建議。 3.3 煤礦安全現狀綜合評價 通過對煤礦設施、設備、裝置實際情況和管理狀況的調查分析,定性、定量分析其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確定其危險度,對其安全管理狀況給予客觀的評價,對存在的問題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對策措施及建議。 4.煤礦安全評價內容 4.1 煤礦建設項目安全預評價內容 分析煤礦建設項目的規模、范圍、廠址及其周邊情況; 評價煤層瓦斯賦存條件和自燃傾向性、煤塵爆炸性、巖(煤)體含水儲水條件和巖石力學、老窯分布等與安全生產有關的數據資料的充分性; 分析和預測煤礦建設項目投入生產后可能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預測發生重大事故的危險度; 分析并明確安全設施、設備在生產和使用中的作用和要求,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對策措施及建議。 4.2 煤礦建設項目安全驗收評價內容 檢查各類安全生產相關資質(資格)、證件、數據資料的系統性和充分性,說明是否滿足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的要求; 評價安全設施與有關規定、標準、規程的符合性及其確保安全生產的可行性、可靠性; 評價安全管理模式、制度的系統性和科學性,明確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管理機構及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生產制度等安全管理相關內容是否滿足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的要求及其落實執行情況; 通過對煤礦的系統、開采方式、生產場所及其設施、設備的實際情況、管理狀況的調查分析,查找該煤礦投產后危險、有害因素,確定其危險度; 評價生產系統和輔助系統,明確是否形成了煤礦安全生產系統,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對策措施及建議。 對于一礦多井的企業,應先分別對各個自然井按上述要求進行安全驗收評價,然后再根據所屬自然井的安全驗收評價結果對全礦井進行安全驗收評價。 4.3 煤礦安全現狀綜合評價內容 評價煤礦安全管理模式對確保安全生產的適應性,明確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管理機構及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生產制度等安全管理相關內容是否滿足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的要求及其落實執行情況,說明現行企業安全管理模式是否滿足安全生產的要求; 評價煤礦安全生產保障體系的系統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明確其是否滿足煤礦實現安全生產的要求; 評價各生產系統和輔助系統及其工藝、場所、設施、設備是否滿足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的要求; 識別煤礦生產中的危險、有害因素,確定其危險度; 評價生產系統和輔助系統,明確是否形成了煤礦安全生產系統,對可能的危險、有害因素,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對策措施及建議。 對于一礦多井的企業,應先分別對各個自然井按上述要求進行安全現狀綜合評價,然后再根據所屬自然井的安全評價結果對全礦井進行安全現狀綜合評價。 5.煤礦安全評價程序 煤礦安全評價程序一般包括:前期準備;危險、有害因素識別與分析;劃分評價單元;現場安全調查;定性、定量評價;提出安全對策措施及建議;作出安全評價結論;編制安全評價報告;安全評價報告評審等。 5.1 前期準備 明確評價對象和范圍,進行煤礦建設項目或煤礦現場調查,初步了解煤礦建設項目或煤礦狀況,收集國內外相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及與評價對象相關的煤礦行業數據資料。 煤礦建設項目安全預評價需要建設單位提供資料參考目錄見附錄A。 井工煤礦建設項目安全驗收評價和井工煤礦安全現狀綜合評價需要建設單位(或煤礦)提供資料參考目錄見附錄B。 露天煤礦建設項目安全驗收評價和露天煤礦安全現狀綜合評價需要建設單位(或煤礦)提供資料參考目錄見附錄C。 5.2 危險、有害因素識別與分析 根據煤礦的開拓工藝、開采方式、生產系統和輔助系統、周邊環境及水文地質條件等特點,識別和分析生產過程中的危險、有害因素。 井工煤礦生產系統與輔助系統包括的內容見附錄D。 露天煤礦生產系統與輔助系統包括的內容見附錄E。 5.3 劃分評價單元 對于生產系統復雜的煤礦建設項目(或煤礦),為了安全評價的需要,可以按安全生產系統、開采水平、生產工藝功能、生產場所、危險與有害因素類別等劃分評價單元。評價單元應相對獨立,便于進行危險、有害因素識別和危險度評價,且具有明顯的特征界限。 5.4 現場安全調查 針對煤礦生產的特點,對照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的要求,采用安全檢查表或其他系統安全評價方法,對煤礦(或選擇的類比工程)的各生產系統及其工藝、場所和設施、設備等進行安全調查。 在煤礦建設項目的安全驗收評價和煤礦安全現狀綜合評價中,通過現場安全調查應明確: 安全管理機制、安全管理制度等是否適合安全生產,形成了適應于煤礦生產特點的安全管理模式; 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投入、安全管理機構及其人員配置是否滿足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要求; 生產系統、輔助系統及其工藝、設施和設備等是否滿足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技術標準的要求; 可能引起火災、瓦斯與煤塵爆炸、煤與瓦斯突出、水害、片幫冒頂等災害、機械傷害、電氣傷害及其它危險、有害因素是否得到了有效控制; 明確通風、排水、供電、提升運輸、應急救援、通訊、監測、抽放、綜合防突等系統及其他輔助系統是否完善并可靠; 說明各安全生產系統、開采方法及開采工藝等是否合理; 明確采空區、廢棄巷道(或邊坡)是否都進行了管理,并得到了有效控制; 不滿足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或不適應煤礦安全生產的事故隱患有哪些。 5.5 定性、定量評價 選擇科學、合理、適用的定性、定量評價方法,對可能引發事故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定性、定量評價,給出引起事故發生的致因因素、影響因素及其危險度,為制定安全對策措施提供科學依據。 5.6 提出安全對策措施及建議 根據現場安全檢查和定性、定量評價的結果,對那些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或不適合本煤礦的行為、制度、安全管理機構設置和安全管理人員配置,以及不符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的工藝、場所、設施和設備等,提出安全改進措施及建議;對那些可能導致重大事故發生或容易導致事故發生的危險、有害因素提出安全技術措施、安全管理措施及建議。 5.7 做出安全評價結論 簡要地列出對主要危險、有害因素的評價結果,指出應重點防范的重大危險、有害因素,明確重要的安全對策措施。 對于煤礦建設項目安全驗收評價,還應做出開拓方式、開采方法、生產工藝與系統、輔助系統、安全管理以及安全設施的設計、施工、生產和使用等是否滿足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要求的結論。 對于煤礦安全現狀綜合評價,還應做出開拓方式、開采方法、生產工藝與系統、輔助系統、安全管理等是否滿足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要求以及安全管理模式是否適應安全生產要求的結論。 5.8 編制安全評價報告 煤礦安全評價報告是煤礦安全評價過程的記錄,應將安全評價對象、安全評價過程、采用的安全評價方法、獲得的安全評價結果、提出的安全對策措施及建議等寫入安全評價報告。 煤礦安全評價報告應滿足下列要求: 真實描述煤礦安全評價的過程; 能夠反映出參加安全評價的安全評價機構和其他單位、參加安全評價的人員、安全評價報告完成的時間; 簡要描述煤礦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內容或煤礦生產及管理狀況; 闡明安全對策措施及安全評價結果。 煤礦建設項目安全預評價報告主要內容參見附錄F。 煤礦建設項目安全驗收評價報告主要內容參見附錄G。 煤礦安全現狀綜合評價報告主要內容參見附錄H。 5.9 安全評價報告評審 建設單位(或煤礦)將安全評價報告送有關單位組織專家進行技術評審,并由專家評審組提出書面評審意見,評價單位根據審查意見,修改、完善評價報告。建設單位(或煤礦)應將安全評價報告報送當地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或由當地人民政府指定的負責煤礦安全監察工作的其他部門)備案。 6.安全評價報告格式 安全評價報告格式一般包括: 封面(參見附錄I); 評價機構安全評價資格證書副本復印件; 著錄項(參見附錄J); 目錄; 編制說明; 前言; 正文; 附件; 附錄。 7.安全評價報告載體 安全評價報告一般采用紙質載體。為適應信息處理需要,安全評價報告可輔助采用電子載體形式。 附錄A: 安全預評價參考資料目錄 煤礦建設項目安全預評價需要建設單位提供資料的參考目錄如下: A.1 建設項目概況 建設項目基本情況,包括隸屬關系、職工人數、所在地區及其交通情況等; 建設項目建設的合法證明材料,包括:建設項目立項申請和審批資料、礦產資源開采許可證等。 A.2 建設項目設計依據 建設項目設計依據的批準文件; 建設項目設計依據的地質勘探報告書; 建設項目設計依據的其他有關礦山安全基礎資料。 A.3 建設項目設計文件 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與建設項目相關的其他設計文件。 A.4 生產系統及輔助系統說明 設計生產能力、開拓方式、開采水平等; 生產系統和輔助系統生產及安全情況的說明。 A.5 危險、有害因素分析所需資料 地質構造資料; 工程地質及對開采不利的巖石力學條件; 水文地質及水文資料; 內因火災傾向性資料; 沖擊地壓資料; 熱害資料; 有毒有害物質組分、放射性物質含量、輻射類型及強度等; 地震資料; 氣象條件; 附屬生產單位或附屬設施危險、有害因素資料; 礦體四鄰情況和廢棄巷道情況; 礦體開采的特殊危險、有害因素的說明。 A.6 安全專項投資情況 A.7 安全評價所需的其他資料和數據 附錄B: 安全驗收評價和安全現狀綜合評價參考資料目錄(井工) 井工煤礦建設項目安全驗收評價和井工煤礦安全現狀綜合評價需要建設單位(或煤礦)提供資料參考目錄如下: B.1 煤礦概況 企業基本情況,包括隸屬關系、職工人數、所在地區及其交通情況等; 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合法證明材料,包括:企業法人證明、礦山企業生產營業執照、礦產資源開采許可證等。 B.2 礦井設計依據 礦井設計依據的批準文件; 礦井設計依據的地質勘探報告書; 礦井設計依據的其他有關礦山安全的基礎資料。 B.3 礦井設計文件 礦井詳細設計文件; 開采水平、采區、采掘工作面設計文件; 生產系統和輔助系統設計文件; 下列反映礦井實際情況和不同時期開采情況的圖紙: 礦井地質和水文地質圖; 井上、下對照圖; 巷道布置圖; 采掘工程平面圖; 通風系統圖; 井下運輸系統圖; 安全監測裝備布置圖; 排水、防塵、防火注漿、壓風、充填、抽放瓦斯等管路系統圖; 井下通信系統圖; 井上、下配電系統圖; 井下電氣設備布置圖; 井下避災路線圖。 B.4 生產系統及輔助系統說明 礦井實際生產能力、開拓方式、開采水平等; 開采水平、采區、采掘工作面生產及安全情況的說明; 生產系統和輔助系統生產及安全情況的說明。 B.5 危險、有害因素分析所需資料 地質構造資料; 工程地質及對開采不利的巖石力學條件; 水文地質及水文資料; 內因火災傾向性資料; 沖擊地壓資料; 礦井熱害資料; 有毒有害物質組分、放射性物質含量、輻射類型及強度等; 地震資料; 氣象條件; 生產過程有害因素資料(主要生產環節或者生產工藝的危害因素分析); 附屬生產單位或附屬設施危險、有害因素資料; 礦體四鄰情況和廢棄巷道情況; 礦體開采的特殊危險、有害因素的說明。 B.6 安全技術與安全管理措施資料 礦體開采可能冒落區地面范圍資料; 礦井、水平、采區的安全出口布置、開采順序、采礦方法、采空區處理方法和預防冒頂、片幫的措施; 保障礦井通風系統安全可靠的措施; 預防沖擊地壓(巖爆)的安全措施; 防治瓦斯、煤塵爆炸的安全措施; 防治煤與瓦斯突出的安全措施; 防治自燃發火的安全措施; 防治礦井火災的安全措施; 防治地面洪水的安全措施; 防治井下突水、涌水的安全措施; 提升、運輸及機械設備防護裝置及安全運行保障措施; 供電系統安全保障措施; 爆破安全措施; 爆破器材加工、儲存安全措施; 礦井氣候調節措施; 防噪聲、振動安全措施; 礦山安全監測設備、儀器儀表資料; 井口保健站、井下急救站; 安全標志及其使用情況資料; 安全生產責任制; 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 安全操作規程; 其他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術措施。 B.7 安全機構設置及人員配置 安全管理、通風防塵、災害監測機構及人員配置; 工業衛生、救護和醫療急救組織及人員配置; 安全教育、培訓情況; 工種及其設計定員。 B.8 安全專項投資及其使用情況 B.9 安全檢驗、檢測和測定的數據資料 特種設備檢驗合格證; 特殊工種培訓、考核記錄及其上崗證; 主要通風機檢驗、檢測及運行情況的記錄和數據; 礦井通風測定數據; 礦井瓦斯測定數據; 礦井涌水量記錄; 礦井自燃發火區記錄及其自燃情況的數據; 各類事故情況的記錄; 職工健康監護的數據; 其他安全檢驗、檢測和測定的數據資料。 B.10 安全評價所需的其他資料和數據 附錄C: 安全驗收評價和安全現狀綜合評價參考資料目錄(露天) 露天煤礦建設項目安全驗收評價和露天煤礦安全現狀綜合評價需要建設單位(或煤礦)提供資料參考目錄如下: C.1 煤礦概況 企業基本情況,包括隸屬關系、職工人數、所在地區及其交通情況等; 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合法證明材料,包括:企業法人證明、礦山企業生產營業執照、礦產資源開采許可證等。 C.2 采場設計依據 采場設計依據的批準文件; 采場設計依據的地質勘探報告書; 采場設計依據的其他有關礦山安全的基礎資料。 C.3 采場設計文件 采場詳細設計文件; 開采水平、采區、采掘工作面設計文件; 生產系統和輔助系統設計文件; 下列反映采場實際情況和不同時期開采情況的圖紙: (1)地形地質圖; 工程地質平面圖、斷面圖和綜合水文地質平面圖; 采剝工程平面圖、斷面圖; 排土工程平面圖; 運輸系統圖; 輸配電系統圖; 安全監測裝備布置圖; 通信系統圖; 防排水系統及排水設備布置圖; 邊坡監測系統平面圖、斷面圖; 井工老空區、廢棄巷道與露天采場平面對照圖。 C.4 生產系統及輔助系統說明 采場實際生產能力、開拓方式、開采水平等; 開采水平、采區、采掘工作面生產及安全情況的說明; 生產系統和輔助系統生產及安全情況的說明。 C.5 危險、有害因素分析所需資料 地質構造資料; 工程地質及對開采不利的巖石力學條件; 水文地質及水文資料; 內因火災傾向性資料; 沖擊地壓資料; 采場熱害資料; 有毒有害物質組分和放射性物質含量、輻射類型及強度; 地震資料; 氣象條件資料; 生產過程危害因素分析(主要生產環節或者生產工藝的危害因素分析); 附屬生產單位或附屬設施危害因素分析; 礦體四鄰情況和廢棄采場情況及其危害因素; 礦體開采的特殊危害因素的說明。 C.6 安全技術與安全管理措施資料 礦體開采可能滑坡區地面范圍資料; 采場、水平、采區的安全通道布置、開采順序、采礦方法; 邊破穩定及防治滑坡的措施; 保障采場通風的措施; 預防沖擊地壓(巖爆)的安全措施; 防治瓦斯、煤塵爆炸的安全措施; 防治煤與瓦斯突出的安全措施; 防治自燃發火的安全措施; 防治采場火災的安全措施; 防治地面洪水的安全措施; 防治采場突水、涌水的安全措施; 提升、運輸及機械設備防護裝置及安全運行保障措施; 供電系統安全保障措施; 爆破安全措施; 爆破器材加工、儲存安全措施; 防噪聲、振動的安全措施; 礦山安全監測設備資料; 安全標志及其使用情況資料; 安全生產責任制; 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 安全操作規程; 其他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術措施。 C.7 安全機構設置及人員配置 安全管理、通風防塵、災害監測機構及人員配置; 工業衛生、救護和醫療急救組織及人員配置; 安全教育、培訓情況; 工種及其設計定員。 C.8 安全專項投資及其使用情況 C.9 安全檢驗、檢測和測定的數據資料 特種設備檢驗合格證; 特殊工種培訓、考核記錄及其上崗證; 邊坡穩定情況測定數據; 采場空氣、防塵測定數據; 采場瓦斯測定數據; 采場涌水量記錄; 采場自燃發火區記錄及其自燃情況的數據; 各類事故情況的記錄; 職工健康監護的數據; 其他安全檢驗、檢測和測定的數據資料。 C.10 安全評價所需的其他資料和數據 附錄D: 井工煤礦生產系統與輔助系統 D.1 開采系統; D.2 通風系統; D.3 瓦斯、煤塵爆炸防治系統; D.4 煤與瓦斯突出防治系統; D.5 防滅火系統; D.6 防治水系統; D.7 監測系統; D.8 爆破器材儲存、運輸系統; D.9 運輸、提升系統; D.10 壓氣及其輸送系統; D.11 電氣系統; D.12 救護系統; D.13 安全管理系統; D.14 衛生、保健與健康監護系統。 附錄E: 露天煤礦生產系統與輔助系統 E.1 采剝系統; E.2 運輸系統; E.3 排土系統; E.4 邊坡與滑坡防治系統; E.5 防滅火系統; E.6 防治水系統; E.7 爆破器材儲存、運輸系統; E.8 壓氣及其輸送系統; E.9 電氣系統; E.10 救護系統; E.11 安全管理系統; E.12 衛生、保健與健康監護系統。 附錄F: 煤礦建設項目安全預評價報告的主要內容 F.1 概述 安全評價對象及范圍 安全評價依據 煤礦建設項目概況 F.2 危險、有害因素識別與分析 危險、有害因素識別的方法和過程 主要危險、有害因素的危險性分析 F.3 類比工程評價分析 類比工程的選擇依據 類比工程數據資料來源 類比工程主要危險、有害因素的存在場所 應用類比工程數據資料的適用性研究 F.4 定性、定量評價 對重大危險、有害因素A的危險度評價 對重大危險、有害因素B的危險度評價 對重大危險、有害因素C的危險度評價 …… F.5 煤礦事故統計分析 同類礦山生產事故統計分析 事故統計分析結果對本建設項目的指導 F.6 安全措施及建議 設計選擇安全設施的要求及其說明 設計中應注意的重大安全問題 安全技術措施及建議 F.7 安全評價結論 附錄G: 煤礦建設項目安全驗收評價報告的主要內容 G.1 概述 安全評價對象及范圍 安全評價依據 建設項目 煤礦概況 煤礦生產概況 G.2 危險、有害因素識別與分析 危險、有害因素識別的方法和過程 主要危險、有害因素的危險性分析 主要危險、有害因素的存在場所 事故隱患及其存在場所 G.3 安全管理評價 安全管理模式、制度的建立及其執行情況分析 安全管理體系適應性評價方法和過程 安全管理體系適應性評價結果及分析 G.4 安全設施“三同時”評價 安全設施“三同時”情況說明與分析 安全設施確保安全生產可行性評價 G.5 安全生產合法性評價 安全設施、設備等檢測檢驗合法性評價 安全管理機構、人員的合法性評價 安全生產體系的合法性評價 G.6 生產系統與輔助系統評價 系統A安全評價方法、過程及結果 系統B安全評價方法、過程及結果 系統C安全評價方法、過程及結果…… 礦井(或采場)綜合安全評價方法、過程及結果 G.7 定性、定量評價 對重大危險、有害因素A的危險度評價 對重大危險、有害因素B的危險度評價 對重大危險、有害因素C的危險度評價 …… G.8 安全措施及建議 針對事故整改措施的建議 安全管理措施及建議 安全技術措施及建議 G.9 安全評價結論 附錄H: 煤礦安全現狀綜合評價報告的主要內容 H.1 概述 安全評價對象及范圍 安全評價依據 煤礦概況 煤礦生產概況 H.2 危險、有害因素識別與分析 危險、有害因素識別的方法和過程 主要危險、有害因素的危險性分析 主要危險、有害因素的存在場所 事故隱患及其存在場所 H.3 安全管理評價 安全管理模式、制度的建立及其執行情況分析 安全管理體系適應性評價方法和過程 安全管理體系適應性評價結果及分析 H.4 生產系統與輔助系統評價 系統A安全評價方法、過程及結果 系統B安全評價方法、過程及結果 系統C安全評價方法、過程及結果…… 礦井(或采場)綜合安全評價方法、過程及結果 H.5 定性、定量評價 對重大危險、有害因素A的危險度評價 對重大危險、有害因素B的危險度評價 對重大危險、有害因素C的危險度評價 …… H.6 煤礦事故統計分析 同類礦山生產事故統計分析 被評價煤礦生產事故統計分析 被評價煤礦生產事故的致因因素、影響因素及其事故危險度評價 H.7 安全措施及建議 針對事故整改措施的建議 安全管理措施及建議 安全技術措施及建議 H.8 安全評價結論 附錄I: 安全評價報告書封面格式 I.1 封面布局 封面第一、二行文字內容是建設單位(或煤礦)名稱; 封面第三行文字內容是項目名稱; 封面第四行文字內容是報告名稱,為“安全評價報告”; 封面最下兩行分別是評價機構名稱和安全評價資質證書編號。 I.1 封面樣張 封面樣張見圖I.1。 建設單位(煤礦)名稱 項目名稱 安全評價報告 評價機構名稱 安全評價資質證書編號 圖I.1 安全評價報告封面樣張(略) 附錄J: 著錄項格式 J.1 布局 “評價機構法人代表,課題組主要人員和審核人”等著錄項一般分兩張布置,第一張署明評價機構的法人代表(以評價機構營業執照為準)、審核定稿人(應為評價機構技術負責人)、課題組長(應為評價課題負責人)等主要責任者姓名,下方為報告編制完成的日期及評價機構(以安全評價資質證書為準)公章用章區;第二張則為評價人員(以安全評價人員資格證為準并署明注冊號)、各類技術專家(應為評價機構專家庫內人員)以及其它有關人員名單,評價人員和技術專家均要手寫簽名。 J.2 樣張 著錄項樣張見圖J.1和圖J.2。 建設單位(煤礦)名稱 或項目名稱 安全評價報告 法人代表:以評價機構營業執照為準 審核定稿:評價機構技術負責人 課題組長:評價課題組負責人 評價報告完成日期 (評價機構公章) 圖J.1 著錄項首頁樣張 評價人員 評價組長:* * * (資格證書號:APR?/FONT>* * * *?/FONT>* * * *) 簽名 評價組成員:* * *(資格證書號:APR?/FONT>* * * *?/FONT>* * * *) 簽名 * * *(資格證書號:APR?/FONT>* * * *?/FONT>* * * *) 簽名 * * *(資格證書號:APR?/FONT>* * * *?/FONT>* * * *) 簽名 * * *(資格證書號:APR?/FONT>* * * *?/FONT>* * * *) 簽名 * * *(資格證書號:APR?/FONT>* * * *?/FONT>* * * *) 簽名 * * *(資格證書號:APR?/FONT>* * * *?/FONT>* * * *) 簽名 報告編制人:* * *(資格證書號:APR?/FONT> * * * *?/FONT>* * * *) 簽名 * * *(資格證書號:APR?/FONT>* * * *?/FONT>* * * *) 簽名 報告審核人:* * *(資格證書號:APR?/FONT>* * * *?/FONT>* * * *) 簽名 技術專家 (列出各類技術專家名單) 圖J.2 著錄項次頁樣張 |
煤炭網版權與免責聲明:
凡本網注明"來源:煤炭網zxbline.com "的所有文字、圖片和音視頻稿件,版權均為"煤炭網zxbline.com "獨家所有,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在轉載使用時必須注明"來源:煤炭網zxbline.com ",違反者本網將依法追究責任。
本網轉載并注明其他來源的稿件,是本著為讀者傳遞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著本網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轉載使用時,必須保留本網注明的稿件來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違反者本網也將依法追究責任。 如本網轉載稿件涉及版權等問題,請作者在兩周內盡快來電或來函聯系。
網站技術運營:北京真石數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中煤遠大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喀什煤網數字科技有限公司
總部地址:北京市豐臺區總部基地航豐路中航榮豐1層
京ICP備18023690號-1 京公網安備 1101060201010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