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前宣布今年將有重大市場化改革的“全煤會”對于煤、電雙方都是大事。幾天來記者在全國重點煤炭訂貨會上,試圖探尋今年電煤訂貨市場化的步伐。
煤電聯動曲高和寡?
“今年最重要的是推行了煤電價格聯動。 ”已獲國務院批準的煤電價格聯動方案是會前經雙方一周多談判和政府協調形成的。其主導思想是:煤價隨市場調節(jié),電價隨煤價作相應調整,電煤采購價格低于市場煤價。本次訂貨會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電煤價格統一在去年9月價格基礎上上浮8%。其中上浮價格的30%由電力企業(yè)消化。
應該說在目前情況下,煤電聯動是解決兩大行業(yè)之爭的一個好辦法。但“全煤會”上一位發(fā)電集團燃料部門負責人介紹,某地采購的電煤去年5月合同價為202元/噸,到9月份已漲到315元/噸,煤炭漲價使電力企業(yè)燃料成本增加50%。大唐集團在河南6家火電廠每年需電煤1400多萬噸。如每噸煤上漲100元,其燃料成本要增加14億元,30%要電廠消化,即4.5億元,但大唐集團全年的利潤也不過4億元左右。
煤炭企業(yè)卻表示,按國家規(guī)定電煤價格上浮幅度不超過8%的話則“虧大了”。“畢竟非電力企業(yè)的市場價格比計劃電煤的價格每噸高出30至100元。”盡管“計劃內”電煤有一定指標,但接受采訪的多數煤炭企業(yè)表示,價格上漲的幅度小,希望簽訂合同時再漲價。
會外,湖南因電煤告急提前啟用“煤電價格聯動”辦法,規(guī)定煤炭企業(yè)供應給對應電廠的煤炭數量和價格,同時為減輕煤價上揚給電力企業(yè)帶來的壓力,將電價上網價上調0.012元。但煤電同樣都不滿意。
這種情況下,業(yè)內人士提出疑問:如果一方不執(zhí)行聯動方案中指定的價格調整幅度有什么措施?即價格聯動方案的保證措施是什么?
中長期合同有量無價?
“在今年的訂貨會上另一個重要變化就是政府部門力推中長期合同。”煤炭工業(yè)協會副理事長武承厚接受新華社記者采訪時說。
發(fā)電集團中,電煤訂貨簽訂中長期合同較多的是華能和大唐的。
說到中長期合同,大唐集團燃料部負責人高恩清苦笑著說:“很無奈。”他認為,國家強調簽訂中長期合同,煤炭行業(yè)可以有穩(wěn)定的市場,電力企業(yè)可以有穩(wěn)定的貨源。
但據華能燃料部負責人朱峰介紹,以前簽訂的中長期合同等于沒簽。訂貨會前,華能已與幾大煤炭企業(yè)簽訂4000萬噸以上的中長期合同,但訂貨會上不論原合同價格高低,煤炭企業(yè)均要求漲價,有的甚至要求價格上漲幅度遠遠超過20%。
幾家電力企業(yè)遇到的共同問題是:簽了中長期合同,煤炭企業(yè)卻不認合同價格了!“不管多長時間的合同,關鍵看是否能落實。一年的合同還漲價無數次呢,還說什么中長期!不管多長時間,講不講信譽很重要。”一位電力企業(yè)主要負責人說。
記者就此求教于一位煤炭行業(yè)協會的負責人時,對方認為簽訂合同也可以不簽訂價格。他說這充其量是不完整合同,而不能說是無效合同。尤其中長期合同不簽價格也正常,因為市場隨時都會變。
而中國電力企業(yè)聯合會的有關負責人堅持認為:經濟合同必須數量、質量、價格完整簽訂,否則就是一件非常不嚴肅的事情。他說:“如果在有關部委聯合辦公、煤電雙方都‘面對面’的全煤會上都不能明確簽訂合同的價格,那今年的電煤供應情況仍然不容樂觀,因缺煤停機的可能性將增大。”
煤電聯動方案主導思想是:煤價隨市場調節(jié),電價隨煤價作相應調整,電煤采購價低于市場煤價。煤電聯動是解決兩大行業(yè)之爭的好辦法,但業(yè)內人士提出疑問:價格聯動方案的保證措施是什么?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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