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煤發〔2010〕77號
各市煤炭管理部門,各省屬煤炭企業:
全省30萬噸及以下的小煤礦占煤礦半數以上,是全省煤炭工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小煤礦發展狀況直接關系和影響著整個煤炭工業的發展水平。近年來,通過大力實施整頓關閉、整合技改,深化“雙基”和質量標準化建設,著力推進科技興安,狠抓“兩個主體責任”落實,小煤礦整體素質有了較大提高,安全形勢穩定好轉,促進了地方經濟和全省煤炭工業的發展。但小煤礦還存在資源儲量少、生產裝備水平不高、安全基礎管理薄弱、專業技術人才匱乏、從業人員素質低、發展后勁乏力等問題。根據國務院、國家安監總局和省政府有關規定,為促進小煤礦安全健康發展,結合我省實際,提出以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發展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理念,以實現資源利用率高、安全有保障、經濟效益好、環境污染少、可持續發展為目標,規范小煤礦辦礦和煤炭開采秩序,加強安全綜合治理,強力推進先進裝備建設,努力打造職業化職工隊伍,加快結構調整步伐,強化小煤礦管理,推動小煤礦安全健康發展。
(二)發展目標。1、煤礦安全:安全生產條件明顯改善,安全狀況穩定好轉,百萬噸死亡率控制在0.3以下,力爭控制在0.1以下。2、安全質量標準化及“雙基”建設:50%的小煤礦建成“雙基”建設先進單位;所有小煤礦達到安全質量標準化礦井,其中二級及以上占70%以上。3、機械化裝備:采煤機械化程度達到50%以上,掘進裝載機械化程度達到75%以上。4、安全培訓:實施全員化培訓,對員工先培訓后上崗,“三項崗位人員”應訓受訓和持證上崗率達到100%。5、循環經濟:采區回采率達到82%以上,煤矸石綜合利用率達到80%以上,煤泥利用率100%,礦井水重復利用率達到60%以上并實現100%達標排放。6、結構調整:原煤洗選加工率達到30%以上,非煤產業產值占到經濟總量的40%以上。7、職工生活:職工收入與企業經濟效益同步增長,職工生活質量明顯改善。
二、嚴格準入,規范小煤礦辦礦和煤炭資源開采秩序
(一)加強準入管理。煤礦依法取得采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煤炭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礦長依法取得礦長資格證、礦長安全資格證;凡證照不全從事煤炭生產的,按非法煤礦查處。嚴格辦礦標準,資源整合礦井設計能力不低于15萬噸,單獨技術改造礦井不低于12萬噸。
(二)推進建立煤礦整頓關閉常態化機制。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礦井,立即實施停產整頓,逾期仍達不到規定要求的,依法予以關閉。對資源枯竭的礦井,堅決予以關閉,防止亂采亂挖。依法查處超層越界開采等違法生產行為,整頓煤炭生產秩序。嚴格按照關閉礦井6條標準關閉到位,防止死灰復燃,鞏固關閉成果。探索建立小煤礦正常退出機制,促進煤炭工業結構調整。
(三)加強整合改造礦井的監管。按照國家和省政府有關規定,嚴格執行技改項目核準制度,加強對技改工程質量檢測、監理和質量認證,強化施工現場安全監管。嚴禁無故拖延工期。嚴禁資源整合技術改造礦井組織生產,嚴禁技改礦井在技改區域或利用技改系統組織生產。對違法違規生產的,取消其技改資格。
(四)強化生產能力管理。依照礦井核定生產能力,建立完善煤礦月度采掘作業計劃審查制度,監督檢查計劃執行情況,按季度上報礦井生產能力管理情況。實際生產能力發生重大變化的,按規定及時上報調整核定能力。凡是高瓦斯和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已公布的核定能力高于礦井設計生產能力,且不符合復核安全要求的,一律退回到礦井設計生產能力生產。改擴建、技改礦井和資源整合礦井投產5年內,不得通過設計能力核定提高生產能力。對超核定能力生產的煤礦依法予以處罰;對超煤礦核定能力下達生產任務或利潤指標的,責令限期糾正;不及時糾正的,依法追究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五)優化開拓布局。認真執行省煤炭工業局《關于切實抓好煤礦優化開拓布局,合理集中生產的意見》,繼續做好優化開拓布局調整,生產采區不得超過二個,一個生產采區只準一個采煤工作面、兩個掘進工作面同時作業,努力實現系統簡單、環節簡化、安全可行、經濟合理。采煤工作面實行正規壁式采煤,嚴禁巷道式采煤等落后開采方式。
(六)加強勞動定員管理。按照省煤炭工業局、山東煤礦安全監察局《關于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規范企業勞動定員管理實施意見》和有關規定,加強勞動定員管理,井口、采區和采掘作業地點實行“限員掛牌”制,每個采區同時作業的采、掘人員每小班不得超過60人,嚴格控制入井人數,努力實現安全高效組織生產。
(七)提高煤炭資源開采水平。開采煤炭資源必須符合煤礦開采規程,遵守合理的開采順序。開采極薄煤層(0.6m以下)必須編制安全技術措施,經逐級審查后報省煤炭工業局、山東煤礦安全監察局審批。加強對煤炭資源回采率的核查和監管,對達不到回采率標準的煤礦,責令限期整改;逾期仍達不到標準的,依法予以處罰。加強礦井深部和外圍找煤勘探,增加可采儲量,延長礦井壽命。
三、綜合治理,構建煤礦安全生產長效機制
(一)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嚴格落實企業法人代表、煤礦礦長等“第一責任者”責任和總工程師技術責任,把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責任、技術責任和現場管理責任,層層落實到區隊、班組和井下各個崗位,消滅安全責任盲區。煤礦必須設立礦長,安全、生產、機電副礦長和總工程師;總工程師在煤礦礦長領導下全面負責煤礦的技術管理工作;煤礦安監、“一通三防”、地測防治水、頂板管理、機電運輸、安全調度等工作必須明確專門機構或專門人員負責,專業技術人員配備不得少于從業人員的5%,專職安監人員不得少于3%;礦井必須配備地測防治水和“一通三防”專職副總工程師,有沖擊地壓傾向的礦井必須配備防沖擊地壓專業副總工程師。各煤炭管理部門要認真履行監管職能,建立完善執法檢查責任制,建立完善駐礦督查員制度,建立完善安全責任保證金制度、安全考核和獎懲制度。對發生死亡事故的礦井,一律停產整頓一個月以上,并從嚴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凡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責任事故或年度內發生3起及以上死亡事故的煤礦,取消其礦長任職資格,終身不得擔任礦長。
(二)深化“雙基”建設。根據《山東省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和《山東省煤礦安全生產調度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研究制定并實施達標規劃,建立健全考核獎懲制度,完善動態達標檢查驗收機制。對達到“雙基”建設省級先進單位和質量標準化一級以上的礦井給予政策性獎勵;凡達不到安全質量標準的礦井,實施停產整頓。大力推行白國周班組管理法和省煤炭工業局總結推廣的班組優勝管理法,突出加強班組長隊伍建設,統一班組長任職資格管理,統一對班組長實施培訓,統一將班組長納入后備干部管理。強化區隊班組安全績效考核,建立完善金牌班組及班組長、優秀班組及班組長評選表彰制度,推廣設立專職安全管理副區隊長和首席技師的做法,夯實安全基礎。落實法定代表人和管理人員下井帶班制度,確保至少每班有一名礦級管理人員在現場帶班,落實現場管理制度。
(三)強化隱患排查治理。在完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和責任的基礎上,立足“查大系統、治大隱患,防大事故”,針對礦井實際,各市煤炭管理部門每半年組織一次專家對礦井“一通三防”、防治水、沖擊地壓(礦震)“三個重點”以及汛期容易引發事故的隱患點進行一次技術會診。對查出的隱患,登記建檔,分類制定整改措施進行治理,超前做好預控管理,防止較大以上事故發生。按照分級管理的要求,對確認的A、B級隱患實施掛牌督辦、重點管控,治理完成后,按工作分工分別由市、縣(市、區)煤炭管理部門驗收確認消號。
(四)開展安全專項治理。針對“一通三防”、防治水、頂板管理、機電運輸和火工品管理等重點專業,制訂具體方案,每年組織開展一次專項整治。抓住采掘布局、通風系統、瓦斯抽采、安全監控、現場管理五個重點環節,加快瓦斯治理示范礦井建設,加大瓦斯治理力度。突出地表水害、老空水害和底板承壓水害的防治,落實各項防范措施,防止潰水、透水、突水事故的發生。組織開展消滅木支護、消滅非標準軌道、消滅供電線路“T”接、消滅國家明令禁止使用設備和高耗能設備、消滅無煤礦安全標志產品、消滅落后生產工藝、消滅人力推車等一系列活動,提高礦井安全保障能力。
(五)加強技術基礎資料管理。按照規程規定,及時測繪真實可靠的井上下對照圖和采掘工程平面圖,采掘工程平面圖每旬實測填圖一次,每季向煤炭管理部門報送相關圖紙。定期組織開展礦圖專項檢查,對圖紙質量達不到要求的,限期整改;對弄虛作假、圖紙資料不實的,實施停產整頓,并追究主要負責人和總工程師的責任。加強作業規程的編制、審批、貫徹和實施管理,現場條件發生變化時,及時修改補充。對作業規程與實際不符且不能指導安全生產的,立即停止作業。礦井地質報告必須每8~10年修編一次,并報省煤炭工業局審批。煤礦各項采掘工程在設計施工前,必須按規定時間要求分別提交采區地質說明書、回采工作面地質說明書和掘進工作面地質說明書。
(六)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加強煤礦安全生產調度指揮系統建設,針對防范暴雨、雷電和洪水等各類緊急情形,嚴格落實省煤炭工業局《關于授予值班調度員十項權利的通知》,采取先處置后匯報的措施,及時做好停產撤人等預防工作。本著實用、簡捷的原則,進一步修訂完善礦井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每年組織一次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檢驗預案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加強應急隊伍、應急裝備和應急基礎設施建設,完善井下“三條生命線”,完善避災路線,積極推廣應用快速撤人通道、深井快速撤人等先進適用技術,2010年底前實現井下安全語音廣播系統,切實提高應急處置水平。采深超過800米的礦井,必須安設應急備用電源。
四、科技興安,推進礦井裝備改造升級
(一)大力發展機械化。按照全面推進小型煤礦機械化開采的總體要求,組織專家對推行機械化的條件進行分析論證,以采煤、掘進、運輸機械化為重點,按照“能上綜采上綜采、不能上綜采上普采”的原則,堅持一礦一策,逐礦研究制定推行機械化改造的方案,報上級煤炭管理部門審查后實施,全面推進小煤礦機械化進程。煤層厚度≥0.8米,地質條件簡單到中等的煤層,實現機械化開采。掘進工作面實現機械化裝載,煤巷、半煤巷實現機械化掘進。運輸長度超過1200米的平巷、垂深超過50米的斜巷采用架空乘人裝置、平巷人行車運送人員,采區實現帶式(或刮板)輸運機運煤,最大限度減少串車運輸。
(二)著力推進自動化、信息化進程。重點抓好主通風機、主變電所、井下排水泵房的自動化改造,2010年底前排水泵房實現遠程監控集控。在繼續用好安全監測監控系統、人員定位系統的基礎上,積極推廣應用煤炭產量在線監測、降雨量自動觀測等系統,擴展監測監控功能和范圍,努力提高管理信息化水平。有條件的煤礦要建立工業以太環網,加快數字化礦山建設,推進工業信息資源共享。
(三)積極推廣應用先進適用技術。加強與科研院校合作,加速采煤、掘進、支護、運輸、通防、防治水等實用新技術現場轉化,不斷推進科技創新。繼續推廣應用薄煤層綜采、刨煤機、螺旋鉆采煤機;推廣應用長距離掘進通風、運輸、供電綜合管理技術,錨網噴一體化掘進工藝;推廣應用輔助運輸連續化、機械化裝備;推廣應用新型防滅火材料等;積極開展科技攻關和小改小革活動,解決小煤礦安全生產的實際問題。
(四)加大安全科技投入。建立完善安全科技投入長效機制,提足煤炭生產安全費用、維簡費用、折舊和科研費用,科技投入不低于銷售收入的3%,保證安全質量標準化、隱患治理、裝備改造和科技攻關等資金投入,提高礦井抗災能力。加強對各項費用提取使用情況的監督管理,確保專款專用。
五、以人為本,提高從業人員整體素質
(一)加強從業人員任職資格管理。嚴格執行省政府魯政發[2006]4號文件及省煤炭工業局等八廳局聯合下發的《實施意見》,加強對煤礦礦長、副礦長、總工程師、安全管理人員和重要崗位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任職資格管理,推進“職業化”隊伍建設。煤礦礦長必須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安全、生產、機電副礦長必須具有煤礦相關專業中專以上學歷,總工程師必須具有煤礦專業中級以上職稱,通防、防治水和防沖擊地壓專業副總工程師必須具有煤礦相關專業中專以上學歷,從事工作和經歷符合規定要求。
(二)強化全員安全培訓。嚴格“三項崗位人員”培訓,做到持證上崗。突出抓好新招入井下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安全培訓不少于72學時,在井下實習期不少于4個月,并簽訂師徒合同,實習期間不得獨立作業。建立完善煤礦全員安全培訓制度,本著學以致用的原則,采取集中培訓、實訓等各種方式,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
(三)加快專業人才培養。努力解決小煤礦專業技術人員匱乏問題,制定培養、吸引、留住人才的措施辦法,推行技術津貼、專家津貼,調動專業技術人員的積極性。加強與煤炭院校合作,建立聯合辦學機制,制定緊缺專業人員培養、培訓計劃,每年選拔一批有知識、肯學、肯干的職工送到院校培訓,提高綜合知識和專業技能。
(四)提高職工勞動保障水平。嚴格執行國家節假日制度,逐步推行采掘一線“四六”工作制、集中休班制和每周五天工作制,減輕職工勞動強度。關心煤礦職工生活和身體健康,依法辦理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和意外傷害等社會保險,并按規定落實職工入井津貼、勞保津貼及福利待遇。在努力提高經濟效益的同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同步提高職工收入,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規范勞動用工行為,依法簽訂勞動合同,促進煤礦職工隊伍穩定。
六、調整結構,推動小煤礦可持續發展
(一)加快推進小煤礦兼并重組。按照國家關于加快推進煤礦企業兼并重組的意見,企業最小生產規模不得低于60萬噸。借鑒山西、河南等地有效做法,積極推廣煤炭企業集團發展的經驗,支持、推動大礦兼并重組小礦和小煤礦之間整合重組,組建煤炭企業集團,走“集團化建設、多元化經營、精細化管理、規模化發展”的路子,實行人員統調、財務統管、物資統供、煤炭統銷的“四統一”集約化運作,有效提高煤礦管理水平。
(二)提高煤炭資源綜合利用水平。逐步改變小煤礦單純銷售原煤的現狀,堅持因地制宜、科學論證,統籌規劃建設洗選設施,大力發展洗煤、型煤、配煤,提高煤炭洗選加工程度,增加煤炭品種,推進潔凈煤產業發展。按照“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產業化”原則,鼓勵對廢棄物進行資源化利用,積極發展煤矸石、煤泥和礦井水綜合利用項目,減少污染物排放。大力推廣和實施矸石充填開采等“綠色開采”技術,減少煤矸石等廢棄物的排放和采煤沉陷,提高煤炭采出率。
(三)大力發展非煤產業。堅持以煤為主、煤與非煤共同發展,充分利用當前煤炭形勢較好的有利條件,以延伸產業鏈為方向,大力發展煤電、煤焦化工、煤建材、機械電子及跨行業產業,盡快培植一批有一定規模、科技含量高、產品附加值高、經濟效益好的骨干項目,加快形成替代產業,搞好產業結構調整,促進煤礦富余人員安置。加大非煤產業調整和優化升級,引導產業相同或相近項目的合理布局,推進非煤產業園區建設,提高企業抵御市場風險能力,
(四)實施“走出去”戰略。針對省內后備資源不足、小煤礦儲量少的實際,充分利用人才、技術、管理等優勢,引導企業“抱成團”走出去,獲取省外煤炭資源,拓展發展空間。通過收購、兼并整合、控股或者參股和托管經營等方式,盡可能形成整體開發、規模開發、聯合開發優勢,提高省外辦礦抗風險能力,增強企業發展后勁。
本意見所指的小煤礦是年核定生產能力30萬噸(含30萬噸)以下、除省屬煤礦以外的各類煤礦,包括基建、技改、資源整合及正常生產的各類礦井。
各產煤市、縣(市、區)可根據本意見,結合各地實際,制定具體的實施意見。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日
煤炭網版權與免責聲明:
凡本網注明"來源:煤炭網zxbline.com "的所有文字、圖片和音視頻稿件,版權均為"煤炭網zxbline.com "獨家所有,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在轉載使用時必須注明"來源:煤炭網zxbline.com ",違反者本網將依法追究責任。
本網轉載并注明其他來源的稿件,是本著為讀者傳遞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著本網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轉載使用時,必須保留本網注明的稿件來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違反者本網也將依法追究責任。 如本網轉載稿件涉及版權等問題,請作者在兩周內盡快來電或來函聯系。
網站技術運營:北京真石數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中煤遠大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喀什煤網數字科技有限公司
總部地址:北京市豐臺區總部基地航豐路中航榮豐1層
京ICP備18023690號-1 京公網安備 1101060201010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