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國煤炭工業發展研究咨詢中心,北京市東城區,100713;2. 兗礦集團有限公司,山東鄒城市,273512;
3.沈陽礦業(集團)有限公司,遼寧省沈陽市,110122)
摘 要 煤炭企業技術創新的組織形式有橫向和縱向兩種。 橫向組織方式包括產學研結合,企業結合和吸收兼并三種。從企業科技管理體制、企業技術 中心、企業高科技園、技術創新示范工程和組建高科技公司5個方面介紹了縱向組織形式。
隨著我國加入世界經貿組織,我國煤炭企業面臨的競爭將日趨激烈,提高技術創新能力已成 為21 世紀我國煤炭企業提高市場競爭能力的關鍵。企業技術創新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它不等同 于原有的科研工作,也不僅僅是技術部門的工作,它需要各部門有機地結合,采取合理有效 的組織方式。縱觀近年來煤炭企業技術創新的探索與實踐,結合煤炭企業的實際,其合理有 效的創新組織方式有橫向和縱向兩大類,分述如下。
1 橫向組織方式
1.1 產學研結合
技術創新不僅要靠有效的技術開發,而且需要一定的技術與工藝的支持。受計劃經濟體制的 影響,我國多數煤炭企業技術開發能力較弱,科研力量主要集中在專業的研究開發機構 之中,大部分煤炭企業是依靠產學研多方力量合作進行技術創新,并取得較大成就的。 企業與科研院所、高校合作進行技術創 新,通常可以采取以下幾種形式:
(1)項目合同合作。雙方就擬開發的技術項目簽訂合同,由企業出資委托專業科研機構具 體實施技術創新過程中的研究開發工作,技術成果歸企業獨有或雙方共有。
(2)項目合伙合作。就企業擬開發和產業化的技術創新項目,雙方共同投資,簽訂合伙協 議,建立合伙關系。雙方共同派員參與研究開發和產業化,技術成果歸雙方共有。
(3)開發基地合作。企業與專業科研機構共同出資,在科研機構中建立專業開發機構(實 驗室、研究室、技術開發中心、中試中心等),或企業出資、科研機構出技術和人員,在企 業建立開發基地,雙方共同派人員參與工作,技術成果的所有權由雙方按 出資比例和實際貢獻大小分享。
(4)基金合作。由企業出資在專業科研機構設立科研基金,企業與科研機構共同建立基金 管理機構,管理機構按企業技術創新要求提出擬開發的技術項目,在本科研機構范圍內招標 選擇項目承擔人,技術成果歸企業與項目承擔人按一定比例共有。
(5)合作創建科技公司。對企業重大技術創新項目,企業以資產(土地、廠房、設備等) 或資金入股,科研機構以技術、人才和少量資金入股,共同組建高科技公司,進行技術創新 。雙方共同派員參與工作,雙方風險共擔,利益共享。
1.2 企業與企業的合作
企業與企業之間的合作創新是 新世紀企業實施技術創新的必然趨勢。企業與企業進行合作,通常可以以較少的投入、較快 的速度達到提高雙方技術創新能力的效果。企業與企業的合作通常有以下三種方式:
(1)技術上能夠互補的企業,按照一定方式組織起來,共同進行某項技術創新活動,以增 強彼此的技術創新能力。
(2)技術能力處于同等水平的企業,因受資源限制,或基于共同利益,共同開展某項技術 創新活動,以增強彼此的技術創新能力。
(3)技術上的強者與弱者合作,將強者的技術轉移給弱者,以提高弱者的技術能力,同時 ,在轉移中,也會迫使強者改進自己的技術,從而生產新的技術知識與工業技藝,實現強者 新的技術能力的提高,從而增強彼此的技術創新能力。
1.3 吸收兼并
以產權交易的方式,獲得企業外其它組織(企業、研究與開發機構等)的技術。其實質是 以產權交易資產重組來實現技術資源的重組,以提高技術創新能力。因此,企業吸收兼并的 重點應是專業科研機構,可有以下的可行方式:
(1)行政劃撥,即借助主管部門的行政力量,將專業科研機構的技術力量劃歸企業所有。 行政劃撥不 是 常規經濟意義上的兼并。但是,我國正處于新舊兩種體制交替的經濟轉軌時期,非經濟的組 織因素還影響著社會資源的合理流動。因此,在科學論證的基礎上,采取一定的行政手段往 往是必要的。
(2)企業購買專業研究與開發機構的股權。購買股權的方式有:企業替專業研發機構承擔 債務,成為專業研發機構的股東,從而獲得使用專業研發機構技術能力的權利;或企業向專 業研發機構投資,部分地取得專業機構的資產權利,從而取得使用專業機構技術能力的權利 。
(3)購買專業機構的整體資產,使專業機構成為企業進行技術創新的重要技術力量。
(4)企業投資入股高新技術項目。對具有良好市場前景的高新技術,以參股或控股方式參 與該項技術的開發與產業化。
2 縱向組織方式
2.1 創新企業科技管理體制
目前,大中型煤炭企業科技管理機構設置多采取兩種方式(見表1):一是集團公司以原科 研所或科技開發中心為主組建集團技術中心,下設若干個研究所(緊密層)和松散層技術開 發單位。技術中心具有科技管理、技術開發、技術推廣和技術創新等多項職能;二是集團公 司設有科技發展部,負責科技計劃規劃的制訂、科技項目管理及為總工程師服務等有關工作 ,另以原科研所或科技開發中心為主組建集團技術中心,負責技術開發、推廣和技術創新工作。其中,采取第二種方式的企業較多。
表1 組織機構設置方式(略)
表2 主管領導設置方式 (略)
目前,大多數大中型煤炭企業技術創新工作由總工程師負責,副總工程師配合,少數企業設 置專門負責技術創新的副總經理(見表2)。 對于擁有數萬名職工,資產和產值達幾十億元的國有大型、特大型煤炭企業,面對新舊體制 的轉軌,產業產品結構的調整,特別是構建煤基產業綜合發展的四跨企業集團,在組織機構 和主管領導設置上建議采取方式二,以此加強對技術創新的領導,強化非煤產業的技術創新 ,增強技術創新效果。
對于中小型煤炭企業,在組織機構設置上,可根據自身特點,選擇方式一或方式二,在主管 領導設置上建議選擇方式一。
2.2 建立健全企業技術中心
2.2.1 組建方式
對于擁有較強技術力量的大中型煤炭企業,可以自身力量組建企業技術中心;對于技術力量 較薄弱的煤炭企業,應充分利用企業內外的科技資源,產學研結合共建。但對大多數煤炭企 業而言,應以自主與共建結合為主,并建成開放式的技術中心。即與企業相鄰的科研院所、 高等院校共建技術中心,并進入實質性的合作。企業作為技術創新的主體,充分利用科研機 構創新的源頭和知識庫,利用雙方的人才資源、試驗手段、信息技術和生產現場進行合作, 采用先進技術改造傳統產業,解決關鍵技術和工 藝、工裝和生產過程中重大的安全技術問題,共同開發新產品,形成自主 知 識產權。新產品技術創新后,企業與合作方可按股份制模式運作共闖市場,共擔風險,共享 效益。
2.2.2 功能宗旨
按照國家經貿委的要求,企業技術中心不能以自身營利為目的,不能作為一個利潤部門來對 待,其宗旨是著眼于企業整體效益,為企業發展提供技術支撐,企業應保證技術中心足夠的 研發經費。但在技術中心內部要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實行課題承包、績效掛鉤等靈活機制, 提高運行效率。
企業技術中心不僅是一個技術研究和產品開發部門,而在組織架構上也體現出五大功能, 即:科技決策咨詢功能、技術研究和產品開發功能、科技成果轉化的輻射和孵化功能、科技 人才培養功能和產學研結合的開放創新功能。
2.2.3 組織架構
技術中心是企業技術創新體系的主體,服務于企業整體發展;各基層廠、礦科技力量是技術 創新體系的重要支撐,是實施技術創新項目的基地。技術中心的組織結構要體現出企業技術 中心與基層廠、礦科技資源的協調統一,形成高效、靈活、層次化、網絡化的組織體系,即 形成決策部門、管理部門、研發部門梯次布局,緊密層管理與松散層管理相結合的組織結構 。決策層指技術委員會,管理部門包括專家委員會及科技管理、信息、專利等職能部門,研 發部門包括科技開發機構、高科技公司、研究基地、試驗室、檢測中心等具體承擔新技術新 產品開發研究的部門。其中,決策部門和管理部門以及技術中心直管的開發機構為中心緊密 層,其人、財、物均由中心直接管理;子公司二級開發機構和科技管理部門為松散層,其人 、財、物由所在單位負責管理,業務上由技術中心歸口管理。技術中心圍繞企業主導產業承 擔新技術、新產品開發,子公司二級開發機構圍繞非煤、多經產業鏈,承擔新產品開發。
2.2.4 人才建設
技術中心應充分利用企業內外部的人才資源和信息資源。人才實行開放式流動性管理,開發 人員占中心人員最好在60%~70%以上,其中高級職稱和碩士以上學位開發人員占整個開發人 員 應達到50%~60%以上。開發人員以外聘為主,實行優厚待遇,有條件的企業,應努力在北京 、 上海、深圳和省城等開放、發達地區建立技術中心分中心或技術開發基地,吸引當地優秀人 才,并按當地政策、市場模式進行管理。同時,對實力較強的大型煤炭企業,要積極爭取國 家批準,設立博士后流動工作站。
2.2.5 中試基地和重點試驗室建設
技術中心中試基地、試驗室可以與科研機構的試驗室共同建設,科研機構已有的試驗室,可 采取入股方式裝備實驗室;科研機構沒有的,采取獨立自建為主。同時,可在開放地區利用 當地人才信息資源優勢建立窗口式中試基地;在企業內部選擇一批條件較好的工廠掛牌,利 用人力價格低廉優勢,建立中試生產基地,使內外基地同時承擔產品開發中試生產任務。
2.3 創建企業高科技園區
一些大中型煤炭企業地處交通較發達地區,又有可利用的土地,具備建立高科技園區的基礎 條 件。同時,產業發展又急需吸引大批的人才和技術,而科技園區是引智的最佳載體。創建企 業高科技園區不僅可以促進科技的發展,還可提高企業知名度,樹立企業新形象。因此,煤 炭企業應積極創建自己的高科技園區。
2.3.1 功能與作用
科技園區作為企業的技術“特區”,其主要功能是對高新技術的扶持、孵化和輻射,即具有 高新技術孵化器的作用,它集技術開發、推廣、咨詢、服務、培訓于一體,全方位為集團發 展提供技術支持和人才支持;以優惠政策招賢引智,成為集團吸引技術和人才的重要窗口; 對在園區中創辦的科技企業包括在園區中工作的本企業科技人員,允許在收入、分配、用工 等方面采取全新的市場化政策,建立靈活、高效的激勵機制;隨著園區的發展,還可以帶動 產業產品的發展,由科技園轉化為產業園。
2.3.2 建設方式
以企業自有閑置土地和辦公用房或向當地政府申請土地作為場地,可以采取企業與 所屬二級 單位自建或企業與科研院所、高校共建等方式。根據企業急需解決的技術難題,吸引企業內 外部科技力量在此創辦科技公司,進行技術開發、推廣和技術創新。
2.3.3 運行模式
企業積極向當地政府爭取土地使用、稅收優惠和貸款支持等政策,其優惠條件應等同于當地 政府興辦的高新技術開發區的優惠政策。同時,企業在項目、經費上給予一定傾斜,扶持園 區高科技公司的發展。這樣,進入園區或在園區注冊的高科技公司可享受一定的優惠政策, 如:享受當地政府的稅收優惠和貸款支持,優先獲得企業技術創新項目及其經費支持,獲得 企業在房屋、土地、設備使用和租賃費用上的減免。初期(2年內)以技術招投標方式吸引 技術和人才,凡中標承擔企業重大技術創新項目的單位和個人可免費使用園區中的房屋、土 地,對企業內部人員領辦、創辦科技公司者,可按取得效益領取高額報酬,進行重獎。發展 到一定階段后,可招商引資,以股份制方式共同進行科技園區的開發和管理,其業務可進一 步拓展,逐步壯大科技園區,使之向更高層次發展。
2.4 建設技術創新示范工程(示范基地)
對示范工程或示范基地的項目,在創業初期(3~5年內),企業給予一定的優惠扶持政策,主要包括:一定的資金支持,在房屋、土地、設備使 用和租賃費上給予適當減免,成立研究開發機構,建立靈活高效的機制(包括用人、分配機 制)等,以此吸引集團公司內外部科技人才、先進技術與裝備,逐步培養企業技術力量,提高自主創新能力。近5~10年內,煤炭企業應主要抓好以下幾項示范工程或示范基地。
2.4.1 煤業創新示范基地建設
選擇本企業條件較好的優勢礦井和選煤廠作為煤業創新示范基地,對煤炭產業發 展中的關鍵技術難題進行綜合配套解決,為建設安全、高效礦井和現代化選煤廠提供技術保 障。
2.4.2 潔凈煤技術示范基地
根據非煤產業發展需要,煤炭企業可以潔凈煤技術為依托建立潔凈煤技術示范基地,對煤炭 深加工、水煤漿、地下氣化進行試驗、推廣和技術創新與商業化。通過對基地中的高新技術 項目實施優惠政策,促使其快速發展,形成規模效益,提高產業的技術實力,扶持非煤 產業的快速發展。
2.4.3 綜合利用示范工程
煤及煤系共伴生資源的綜合利用是大中型煤炭企業產業發展的方向之一。為推動此項工作, 企業需要加強綜合利用示范工程的建設,解決煤及煤系共伴生資源綜合利用產業發展中的關 鍵技術問題。
2.5 組建高科技公司
有實力的 煤炭企業可以依靠自身力量組建全資子公司的高科技公司。由于煤炭企業普遍技術力量較 薄弱,因此,對于更多的煤炭企業應吸收社會法人單位或自然人作為股東,共同發起設立高 科技公司。社會法人單位可以是技術合作單位、業務關聯單位、風險投資公司、上市公司等 ;自然人可以是技術持有人、個人投資者。在組建高科技公司時,可采取幾種方式:
(1)以項目為核心。選準與企業自身條件匹配、與企業發展相協調的較成熟的高新技術項 目,與技術持有者共同成立科技公司,先期介入,跟蹤培育。
(2)以人才為核心。首先選擇核心人才,組建課題組,課題組經過一段時間的發展,具備 了為企業提供系列新產品的能力后,成立研究所。研究所將進行系列的技術儲備,并開始培 養市場創新能力,根據當時該領域國際國內市場的情況,在恰當時機孵化成高科技公司, 對持有的高新技術進行產業化。
(3)以企業為核心。選擇有發展潛力或擁有高新技術的高新技術企業,投資入股或購買該 企業,使之逐步發展壯大。
為實現技術創新的持續發展,企業應從多個科技公司中遴選出1~2個極具發展前景的公司, 重點投入、重點扶持,并逐步培養成為上市公司,借助資本市場的籌資功能,促進高科技的 飛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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