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稱為“環保風暴”的區域限批政策出臺20天,整改進展情況如何?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潘岳今天向媒體通報說,雖然一些限批區域及企業高度重視并采取相應的整改措施,但是被曝光的82個嚴重環境違法項目中,至今仍有12個項目對環保執法置若罔聞,繼續違法運行。
違 法——
一些項目對環保執法置若罔聞 這些項目包括:
“山西呂梁焦化廠一期工程(60萬噸/年機焦)” 2號焦爐仍未停止生產;
“改建鐵路新鄉至日照線菏澤至日照段增建第二線”和“海南洋浦海發面粉加工項目”兩個久拖不驗的違法項目,至今未見整改;
“山西古交發電廠新建2×300兆瓦工程”、 “云南建材集團日產4000噸熟料
水泥生產線技改項目”和“寧夏寧東馬蓮臺電廠2×330兆瓦工程”3個“三同時”嚴重違法項目,對環保總局限期整改要求毫不理睬,沒有采取任何整改措施;
“內蒙古鄂爾多斯
電力冶金有限責任公司4×330兆瓦發電機組工程”、“內蒙古蒙華泰熱電有限責任公司擴建2×200兆瓦供熱機組工程”、“上海米其林回力輪胎股份有限公司高性能子午線輪胎項目”、“江西貴溪電廠二期2×300兆瓦工程”4個嚴重違法項目,整改至今未取得實質性進展;
未批先建的“云南玉溪峨山天大工貿有限公司新建二號焦爐項目”與“山西省運城聞喜縣海鑫
鋼鐵有限責任公司的高爐項目” ,至今仍未停止生產。
執 法——
即使困難,也將依法嚴處到底 “這些企業無視法律的行為也反映了環保執法的一些尷尬。”國家環保總局政策法規司助理巡視員別濤認為,被曝光的違法項目可以說是經過了反復的核實,事實非常清楚。但是由于法律對這些行為的處罰最高罰款只有區區10萬元,這對于投資千萬甚至上億的項目來說,實在是九牛一毛。有一家未批先建的電廠,甚至首先做好了全年的環境處罰預算,寧可受罰,也不整改,反映的正是違法成本過低的問題。而對于未經環評破壞環境的建設項目,環保部門甚至沒有責令其立即停建的權力,只能先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報請政府勒令停建。“司法強制執行并不容易,而一些地方保護主義更不會讓項目停下來。”別濤表示,對這些違法項目,即使有許多困難,有關部門也將依法嚴厲處置到底,一定要樹立環保法律的權威。
國家環保總局環評司副司長趙維鈞表示,有一部分項目單位和涉及人員不理睬,使得環保總局的查處阻力重重。“有些人認為查處一陣風,過去了還照舊;有些人認為糾正違法代價太大,能頂則頂;有些人認為已成事實,放過算了。我們對此說‘一定不’!”趙維鈞表示,針對這些情況,環保總局延伸“區域限批”、“行業限批”,就是要給這些違法項目的存在再施加壓力,讓區域行政主管、行業集團領導層也成為糾正違法行為的同盟軍,更有效地查處違法項目。
限 批——
內容范圍將進一步擴大
從另一個角度講,擴大“區域限批”、“行業限批”也是在“小試牛刀”,因為這樣的做法更有深意——國家環保總局希望這種手段能被社會各界接受,成為完成國務院交辦的污染物排放總量削減任務的重要保障。
對此,潘岳表示,此次的“限批”主要是針對環境影響評價執行率低、“三同時”違法現象嚴重的區域和行業。今后,“區域限批”與“行業限批”的內容與范圍將進一步擴大。下一步對未按期完成“十一五”二氧化硫總量和水污染物總量削減目標的地區或行業,對超過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國家主要控制斷面不能滿足環境功能區劃要求的河流流域,對多次發生特大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環境風險隱患突出的行政區域,都將采取“區域限批”與“行業限批”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