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從國家發改委獲悉,在適當調整電力價格,試行階梯電價制度的同時,在全國范圍內對發電用煤實施臨時價格干預措施。
近日,國家發改委發出通知,適當控制合同電煤價格漲幅,規定2012年度合同電煤價格漲幅不得超過上年合同價格的5%。自2012年1月1日起,對市場交易電煤規定最高限價,秦皇島等環渤海地區主要港口5500大卡電煤平倉價最高不得超過每噸800元;通過鐵路、公路運輸的電煤市場交易價格,不得超過煤炭生產經營企業2011年4月底的實際結算價格。電煤價格在全國范圍內基本穩定后,國家發改委將及時公告解除臨時價格干預措施。
同時,發改委將全面清理整頓涉煤基金和收費。除依法設立的基金外,省級以下地方人民政府自行設立的涉煤基金和收費項目,必須在2011年底前取消。
國家采取上述綜合調控措施的主要背景是逐步理順煤電關系,保障迎峰度冬期間電力供應,促進節能減排。
國家發展改革委今天宣布,自12月1日起上調銷售電價和上網電價,其中銷售電價全國平均每千瓦時漲3分錢,上網電價對煤電企業上漲每千瓦時2分6,同時對居民實行階梯電價制度。電價緣何上調?對百姓生活又有多大影響?
電價上調基于煤電壓力
一邊是煤價上漲,一邊是電廠叫苦不迭,普遍反映虧損。各地缺電的聲音也頻頻傳來,今年的煤電矛盾顯得尤為尖銳。
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表示,穩定價格總水平是今年宏觀調控的首要任務。今年以來,國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控制貨幣、發展生產、保障供應、搞活流通、加強監管、安定民生,取得了積極成效。目前,價格總水平同比漲幅已連續三個月回落,但煤炭價格仍然保持了上漲偏快的勢頭。據監測,反映市場煤炭價格走勢的環渤海動力煤價格11月23日為每噸850元,比年初上漲74元,漲幅為9.5%。
煤炭是重要的基礎能源,也是火電行業的主要原材料。電煤價格較快上漲,使火力發電企業成本快速上升,經營困難加劇,購煤發電能力受到較大制約,加之南方部分省份水電生產能力下降,電力供應緊張。為緩解煤電價格矛盾,促進煤炭和電力行業協調健康發展,保障迎峰度冬期間電力供應,有必要加強調控,穩定電煤價格。
國家發改委表示,此次煤炭電力價格調控措施的出臺,一方面將有利于促進煤炭、電力行業的協調發展;另一方面將有利于抑制能源不合理消費尤其是高耗能行業過快增長,促進經濟結構調整和節能減排。
提價對百姓影響不大
據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介紹,2010年10月,曾就居民生活用電實行階梯電價的指導意見向社會公開征求了意見。在充分吸收社會各界意見和建議的基礎上,此次對原公布的方案做了多次修改。
其中,一是將第一檔電價改為近期保持基本穩定,保障80%的居民戶電價不作調整。二是對城鄉低保戶和農村五保戶家庭設置每戶每月10度或15度的免費電量,減少電價調整對低收入群體的影響。三是提高分檔電量標準,將第一檔電量擴大到覆蓋80%的居民家庭,第二檔擴大到覆蓋95%的居民家庭。四是拉大各檔價差。第一檔電價基本不作調整,第二檔電價適當提高,第三檔電價提高幅度大一些,從而使用電量較少居民家庭少負擔電費,由用電量較多的居民家庭多負擔電費。
這位負責人表示,此次全國銷售電價每千瓦時平均提價約3分錢,如按此標準調整居民電價,所有居民家庭電費支出都將增加,但如果實行階梯電價,用電量不同的居民用戶用電負擔有所差異。
假如某城市實施的居民階梯電價方案是:第一檔電量為150度以內,不提價;第二檔電量為150-270度,每度電加價5分錢;第三檔電量為270度以上,每度電加價0.3元。那么,不同用電量居民電費變化情況為:若某家庭月用電量為150度,不實行階梯電價時,每度電平均提高3分錢,每月電費將增加4.5元;若執行階梯電價,則電費不增加。
與電價普調相比,實行階梯電價后,月用電量超過一定數量后,用電量越多,增加電費相對越多。此外,由于對城鄉低保戶、農村五保戶設置每月10度或者15度免費電量,每年每戶還可減少電費支出60元至90元。
據統計,2009年全國戶均用電情況為,110度可滿足70%家庭用電需要;140度可滿足80%家庭用電需要;210度可滿足90%家庭用電需要;270度可滿足95%家庭用電需要。
國家發改委指出,將以省為單位確定具體的實施方案,包括各個地區的電量分檔都要經過聽證后實施。這意味著,從明天起,工商用戶將首先上調電價,而居民電價調整則需等到各省落實階梯電價方案后開始實施。
調價負擔將轉嫁到富人
廈門大學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表示,在居民電價需要調整的前提下,階梯電價是比較合適的。“因為階梯電價將把調價的負擔轉嫁到富人群體。因為中國5%的人口消費掉了20%的電量,從這個意義上講,階梯電價對于一般老百姓來說,應該是最好的選擇。”林伯強表示。
據了解,目前,階梯電價事實上在國外是很普通的做法。國際上,美國、日本、印度、韓國、馬來西亞、埃及、伊朗、菲律賓以及我國的香港和臺灣地區均對居民用電執行階梯電價。近年來,我國浙江、福建、四川等省份也已經開始試行階梯電價政策。
提價不會改變物價總趨勢
毋庸置疑,電力是國民經濟發展和居民生活的主要能源,其價格變動必然會對用電企業的生產運營成本和居民生活費用產生一定影響。
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表示,他們已制訂了相應工作方案,防止推動相關產品價格上漲。具體來說,對實行政府管理的其他商品和服務價格,不會單獨因電價提高而調整價格。對于用電量較大的高耗能行業,會有較大成本壓力,但受供求關系影響價格難以大幅上漲,從而對高耗能行業盲目發展將起到抑制作用。
來源: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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