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發生在新疆阜康煤礦的瓦斯爆炸事故,導致83人遇難,成為新疆有史以來最大的礦難事故。在我國頻仍發生的礦難中,瓦斯無疑是第一殺手。據統計,因瓦斯爆炸造成的死亡人數占我國煤礦礦難全部死亡人數的80%。
瓦斯,俗稱煤層氣,它深藏于煤層之中,因地而伏,因時而動,凝止時無聲無息,噴發時洶涌如潮,由于瓦斯災害機理等尚處于探索階段,因此瓦斯治理是世界煤炭工業的一大難題。
瓦斯能不能得到有效治理?瓦斯事故能不能預防和避免?接受采訪的煤炭企業負責人、技術專家和安全生產監管者們普遍認為,瓦斯事故是由瓦斯突發造成的,但它可抽可放,因而也可控可防。
五大矛盾長期累積疊加
對于今年的煤礦安全生產形勢,國家安全生產總局局長李毅忠用“開局不利、形勢嚴峻”8個字概括。一季度,全國煤礦事故死亡1257人,比去年同期上升9.4%,其中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8起,同比上升33%。李毅忠說,最近一個時期,相繼發生了數起煤礦瓦斯爆炸事故,人員傷亡慘重。煤礦瓦斯事故多發的現實再次表明,瓦斯始終是我國煤礦安全的最大威脅。瓦斯不治,礦無寧日。中國煤炭工業協會會長范維唐說,煤礦死亡人數居高不下,重特大事故不斷發生,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也有損我國的國際形象。
天災還是人禍?哪些原因造成瓦斯事故頻發?瓦斯治理專家、淮南礦業集團總工程師袁亮認為,煤礦瓦斯事故是人的行為造成的,人禍大于天災。但問題并不這么簡單,當前瓦斯事故多發,除了一些煤炭企業違法違規開采,安全監管薄弱,特別是責任不落實,管理不嚴,投入不足,培訓跟不上等主觀原因外,同時也是煤炭行業長期負重爬坡,各種矛盾長期積累的集中爆發。
由袁亮、孫茂遠擔綱編制的《煤礦瓦斯治理與利用總體方案》中,專家提出我國瓦斯治理存在的問題和原因主要在以下五個方面:
——煤礦安全科技支撐不足。對瓦斯災害的治理,美國、澳大利亞等先進采煤國家都設有專業研究機構,從人才到研究經費都有可靠保證。而我國公益性、前瞻性、基礎性、共性關鍵技術裝備等安全科學技術研究,從人才、基礎設施到資金支持嚴重缺位。國家對煤礦安全技術研究的投入大幅度減少,“863”、“973”等重大科技計劃均未將煤礦安全納入支持范圍,原有的安全生產技術研究機構,因轉制為企業,根本無力顧及社會公益性研究。
——安全技術和管理標準落后。煤礦安全標準工作因行業管理機構變動,基本處于停頓狀態。隨著煤礦開采向深部延伸,高瓦斯、突出礦井數量增多,沖擊地壓、煤與瓦斯突出和熱害危害加劇,生產條件變化大,現有標準遠不適應煤礦安全生產需要。目前,煤礦安全標準550項,大多數已十多年沒修訂。其中,與“一通三防”有關的154項,涉及瓦斯防治的管理標準只有9項。
——產業層次和生產力水平低。全國現有煤礦2.8萬處,平均生產規模只有6萬噸左右。其中鄉鎮煤礦2.45萬處,占煤礦總數的87.5%,產量占全國總產量的37.94%。我國煤炭行業整體技術裝備水平偏低,安全各大系統裝備能力只是先進產煤國家同類礦井的1/3到1/2,主要技術裝備產品性能指標落后10年左右。全國煤礦非機械化采煤占60%左右,鄉鎮及個體煤礦約有一半靠原始生產方式開采,全國迄今還在從事手工采煤的礦工多達200萬人以上。
——產業政策不合理。長期以來,我國產品價值理論和實踐,一直沿襲“壓上游,保下游”的做法,主張對生產資料采取低價政策,即使是走向市場以來,能源價格的形成機制也存在較大缺陷,占煤炭消費總量50%以上的電煤價格始終沒有完全放開。這種造成行業效益轉移的政策長期影響煤炭產業,致使煤礦效益較低,雖近期好轉,但曾長期處于虧損補貼和困難階段。
——安全投入嚴重不足。據統計,僅國有煤礦安全欠賬高達500多億元。在2004年全國19.56億噸煤產量中,約有7.5億噸安全生產保障條件不足。45戶重點監控企業安全欠賬197.4億元,其中通風系統66.4億元,瓦斯治理100.2億元,防滅火系統15.5億元,防塵系統4.5億元,熱害防治12.6億元。瓦斯治理工程欠賬尤其多,僅國有重點煤礦瓦斯治理的巷道工程欠賬就超過100萬米。
近期煤電油運供求關系緊張,經濟運行繃得很緊,使得煤礦安全生產問題集中爆發。從宏觀上看,煤礦瓦斯事故也是社會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西方五六十年代也經歷了一個煤礦安全事故的高發期,后來社會經濟高度發達了,煤礦安全問題也就基本解決了。以此為對照,我國當前正處在全面解決煤礦安全生產問題的關鍵階段。
多頭擠壓安全成本
全國煤礦安全欠賬500多億元,這筆超前透支的“安全赤字”,化作連續的瓦斯爆炸。
一方面是煤礦企業受市場需求和經濟利益的刺激,超能力生產,超強度開采,強烈的超產沖動,超產幅度近乎失控;另一方面是大量的安全欠賬,安全基礎脆弱,二者對立的結果必然導致事故多發。煤炭工業增長方式與社會發展的不和諧,已成為當今亟待解決的重大社會課題。
那么,誰應當對煤礦安全欠賬負責呢?在記者采訪中,煤炭工業的一些企業負責人、專家普遍反映,把板子全部打在煤礦企業上有失公允。安全欠賬,既有行業內部監管和自律的原因,也有外部擠壓煤礦安全成本的因素。綜合起來說就是政府要稅,市場要煤,企業要生存。
煤炭行業稅負過重。稅制改革后,煤炭行業增值稅綜合稅率大體在8.5%左右,在全國工業行業中稅率增幅最高,稅負最重。2004年,全國規模以上煤炭企業銷售收入3877億元,實際繳納增值稅及附加326億元,按照稅制改革前1993年的稅率計算,多繳納196億元。
煤炭成本核算辦法不合理,直接擠壓了煤炭企業的安全成本。在國家有關部門現行的成本核算內容中,不計算資源成本、環境成本、發展成本以及改革、穩定的成本,這種成本核算辦法,已不能真實反映煤礦經營成果,嚴重制約了煤礦安全、穩定和發展。特別是安全生產費用提取比例偏低,致使有些企業想在安全上進行更大的投入卻沒有資金列支渠道。陽泉煤業集團總工程師李寶玉告訴記者,陽泉集團這些年在瓦斯治理上有自己的做法,出了不少經驗,但突出的問題是瓦斯治理的投入不足。去年,陽泉的瓦斯治理實際投入是噸煤14.5元,但稅務部門對這部分投入進成本規定得比較籠統,企業只能擠占“一通三防”資金和維簡費,在山西,維簡費不準進成本,以前是允許的,現在稅務部門出的文件反而不允許了。平頂山煤業集團總工程師衛修君也表示,企業在安全投入上受到了地方財政和稅務上的限制,企業想增加安全方面的投入,補回以前的安全欠賬,但出錢無門。平頂山煤業集團的瓦斯治理投入主要從維簡費中出。稅務部門規定維簡費成本是噸煤8.5元,其中安全費用6元,而平頂山瓦斯治理實際費用在噸煤10元以上。
煤炭行業整體進入市場,但煤炭價格卻沒有市場形成機制。由于電煤價格沒有放開,煤炭行業的整體效益被變相轉移。據淮南礦業集團董事長王源介紹,淮南礦業集團僅2004年因保證電煤供應而損失效益10億元,這種現象在北部和西北煤田表現得更為突出,2004年平均電煤價格不到200元,比市場整整少了100元。據專家估算,全國煤炭行業僅電煤一塊就轉移效益500億元以上。長期“壓下游,保下游”的產業政策,造成煤炭行業低效率、低效益,企業經歷較長時期的困難,職工收入一直低于其他行業,至今工資拖欠仍未全部解決。2004年,規模以上煤炭企業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401元,僅及電力、石油等相關行業的1/3,國有重點煤礦仍拖欠職工工資24.45億元。
更為嚴重的是,外部對煤礦安全成本的擠壓,還導致了煤炭行業的安全意識淡化,自律不嚴。在經濟效益的重壓之下,我國一些新建煤礦在建設過程中就留下了安全隱患。比如按國際標準,一對現代化礦井要建6~8個井筒,而我國在安全方面比較重視的淮南礦區也只有3~4個井筒。90年代初期為改變煤礦建設“投資無底洞,工期馬拉松”的狀況,我國煤礦建設大都進行了優化設計,有的煤礦為了早出煤,多出煤,甚至是邊生產,邊建設,致使不少煤礦巷道布局不合理,安全生產標準低。淮南礦業集團董事長王源坦承淮南礦區瓦斯事故有兩個高峰,一個是大躍進年代,一個是上世紀90年代。而內蒙古自治區自80年代初以來,每年安全事故死亡人數都在100人以上,直到去年死亡人數上升的勢頭才得到遏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