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下午,看到《人民網》報道的兩則礦難消息:《阜康礦難已有83人遇難》、《山西寧武礦難瞞報17人》。仔細讀完這兩則報道,似乎可以聽到染血的煤塊上100多條冤魂的呼喚,不由人毛骨悚然。關于新疆阜康礦難,國務院調查組已確認為重大責任事故。據透露:阜康神龍煤礦是個無專用通風井、無安全生產許可證、無改擴建資格證書的“三無煤礦”,且嚴重超能力、超負荷生產。特別是7月8日就有跡象表明井下瓦斯濃度大幅超標,在事故發生前的3-4個小時,井下瓦斯濃度已高達2%-3%(正常濃度應低于1%),礦方卻始終未采取應急措施,終于導致“7·11”特別重大瓦斯爆炸事故,83名礦工遇難。
更讓人難以置信的,還是山西寧武“7·2”瓦斯爆炸之后,除原先發現了19具遇難礦工尸體外,竟有人將17具尸體轉移至內蒙古自治區,以隱瞞事故真相,其草菅人命簡直到了無以復加的地步。
短短9天,兩起礦難。119條原本活生生的生命被吞噬,讓人們似乎不知應該說些什么?媒體已不見以往悲情四溢的“煽情”內容,只有機械式的規范的“客觀”報道,熱鬧的網評也已不再,好像礦難一再已經導致了麻木。盡管領導們又在忙碌;又是已經成立事故調查小組并立即開展工作,責任必將追究,問題必將查處;又是各級政府高度重視,緊急動員相關力量,災難善后和現場救援有條不紊……然而,這一切已經很難讓人們得到慰藉。一次又一次的礦難,又是100多條活生生的生命永遠消失,這一切,都不能不讓人們產生疑問:礦難一再,是否真的不可避免?
毫無疑問,每一起礦難的背后,絕對少不了一系列違規、違法、違章甚至犯罪行為。譬如新疆阜康神龍煤礦,就屬“三無煤礦”;山西寧武縣陽方口鎮賈家堡煤礦,經營主體不明、管理混亂,屬典型的違法違規生產。然而,無論哪個發生礦難的礦方,都視危險如無物,視礦工生命如草芥。于是,悲劇就一而再、再而三地重演。至于礦難之后的查處,無異于亡羊補牢,甚至有些連亡羊補牢也做不到。所以,山西寧武“7·2”瓦斯爆炸的責任者就膽大包天,竟敢隱尸于外地以隱瞞事故。
其實,不僅利欲薰心的礦主習慣于草菅人命,其實監管者甚至一些地方領導者更難辭其咎。以新疆阜康神龍煤礦為例,且不說現在正調查煤礦投資者的背景,單就正常的監管而言,神龍煤礦的無證生產和超強度超負荷開采一直存在這一點,那些煤礦安全生產的監督者乃至對生產安全負有責任的地方領導,難道真得毫不知情嗎?不知情是失職,知情不管是瀆職,都必須承擔責任,都必須受到追究。但由于追究相當于撫摸,沒有震懾,所以于杜絕和預防礦難影響不大。礦難一再,已經對這種追究做了注腳。
新疆阜康礦難和山西寧武“7·2”瓦斯爆炸,又一次用生命呼喚對礦難一再的治理。希望有關方面不能再麻木,更不能再沿用舊有的、頭疼醫頭、腳疼醫腳的辦法治理礦難。該懂一些真格的東西,必須在打擊濫采亂挖著的同時,用最嚴厲的措施打擊那些導致礦難一再的縱容者!該追究法律責任的追究法律責任,該追究領導責任的要追究領導責任。只有真正加大對安全生產責任方面的追究力度,才有可能避免礦難的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