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難!又是礦難。溉樟璩繌V東省興寧市黃槐鎮大興煤礦透水事故,除4人成功逃出、仍有102人被困井下。(新華網2005年8月8日)
一位網友說:“在短短的四十天時間內我被這個名詞刺激無法入睡!” 因為他生在礦山,爺爺、爸爸和他三代都是礦工。其實,豈止這位生大礦山做礦工的網友,就連沒見過礦山什么樣的普通百姓,也對這頻發的礦難跟著著急!
據報道,為了查清礦難頻發的原因,按照國務院領導同志的批示,從今年4月下旬到7月中旬,國家有關部門組織由91位專家組成的11個煤礦安全會診小組,分別對45戶瓦斯災害嚴重的國有重點煤礦進行了全方位的安全技術會診,會診發現了一些比較普遍的問題,主要有:采掘接替緊張,普遍采用不正規的開采方法和人員相對集中的生產方式;通風設備設施老化,瓦斯抽采系統能力不夠;人員流失多,專業技術人才嚴重匱乏,安全管理嚴重滯后;礦區電氣安全狀況差,供電系統穩定性、可靠性差;安全投入嚴重不足,安全生產條件沒有得到明顯改善;小煤窯越層越界開采等。我認為,最值得關注的是“三個嚴重”,即:專業技術人才嚴重匱乏,安全管理嚴重滯后;安全投入嚴重不足。因為專業技術人才嚴重匱乏,必然導致違規操作違規生產的蠻干;因為安全管理嚴重滯后,必然導致礦難事故頻發;因為安全投入嚴重不足,必然導致該換的設備換不了,該修的設施修不起,只能是能將就就將就,不能將就也對付,安不安全全憑僥幸。
安全投入嚴重不足和專業技術人才嚴重匱乏,是導致安全管理嚴重滯后的主要原因。煤礦安全如果不算投入帳,必然會導致事故頻發。計劃經濟時期,國家只許國有煤礦生產經營,煤礦的投入也自然由國家完全包保下來,盡管那時也出現事故,但并不像現在這樣頻發,這除了那時高度生視安全管理外,與當時國家舍得投入有直接關系。那時候的投入為后來的煤炭生產奠定了一定的基礎,以至到現在有些被集體、個人承包的煤礦仍然用上個世紀五六十年代國家投入的那些設施設備。隨著經濟體制的改革,煤礦也由原來的國營轉為國有、集體、個體多元化經營,這樣固然調動了各方面的生產積極性,大大緩解了煤炭緊缺供應不足的狀況,但隨之而來的是只重生產,不顧投入;只重經濟效益,不顧礦工的生命安全,拼資源拼設備,形成了惡性循環。
其實,煤礦安全不光是資金上的投入,也包括專業技術人才的投入。過去,在煤礦專業技術人才培養上,一是舍得投資,二是也真有人愿意從事這個行業,各地都涌現出許多科班出身的又有實踐經驗的專業技術人才。但隨著煤炭行業的不景氣,一些原來從事本專業的人員紛紛下海,或自己挑梁開礦,或轉行做其他生意。年輕一代很少有人愿意學這一行,有的認可下井挖煤出苦力也不學這個,導致煤礦生產安全方面的專業人才青黃不接。專業技術人才上的投入不足,比資金投入不足帶來的后果更可怕。試想:鉆入地下挖煤如果缺乏了專業技術方面的指導,或者說即使有了先進設備沒有人會用,能不出現事故嗎?
令人不解的是,許多地方認可把錢花到礦難后買“棺材”上,卻不愿意花在事前的安全投入上。這并非我們的官員們不會算帳,而是他們只是算自己的經濟帳,沒有算責任帳、良心帳和生命帳。他們缺乏的不光是“以人為本”的為官之責,更缺乏“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為官之德。每次礦難人員傷亡少則幾人,多則幾十人、上百人,眼看著活蹦亂跳的生命轉瞬化作鬼魂,多少家庭因失去親人在心靈上遭受著痛苦與打擊。這些被礦難吞噬的礦工的冤魂,在九泉之下也難以放過那些黑心的礦主和腐敗的官員們。
但愿我們的國家算好煤礦安全投入帳,我們的各級政府官員算好煤礦安全投入帳,別再我們的礦工的生命無辜地被頻發的礦難的吞噬!
[新華久泰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