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間,各省的能源消耗量或將遠超國家的規劃預期。
“根據國家確定的‘十二五’GDP年均7%的增速和16%的節能目標,那么國家到2015年的能源消費總量為38.3億噸左右。”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齊曄對本報記者表示,“但是若各省都執行各自的經濟增長指標,那么到2015年全國能耗將比國家規劃的指標高出5億噸標煤。”
由齊曄主編、11月9日發布的《中國低碳發展報告(2011-2012)》(以下簡稱《報告》)稱,上述數據只是2015年的單年數據,如果計算整個“十二五”的情況,中央和地方規劃之間的缺口會更大。
由齊曄所在的清華大學氣候變化政策研究中心團隊計算,在整個“十二五”期間,中央與地方的能耗缺口將高達15億噸標煤,約占2010年國家一次能源消費的40%。
地方GDP沖動拉大能源缺口 “地方發展經濟的沖動很大,GDP增速都提得很高,所以能源消費總量控制難度很大。”齊曄表示。
《報告》稱,“十二五”規劃定的年均GDP增長預期為7%,但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十二五”規劃已超出全國預期指標,其中年均增長率最低的也達到了8%,平均值達10.6%。
“由各地區GDP為權重的地方規劃指標加權平均得到,2011-2015年各地加權平均GDP年增長率預期目標為9.85%-9.86%,遠高于中央規劃的7%的預期目標。”齊曄表示,“各地區加權平均單位GDP能耗下降目標為16.8-16.9%,年下降目標為3.62%-3.63%,強度高于中央3.43%的目標。”
根據《報告》,各省加總的能源消耗增長速度將快于國家規劃的能源消耗量增速,且兩者的缺口逐年擴大。其中,2011年相差8270萬噸,2012年相差1.7億噸,2013年相差2.6億噸,2014年相差3.6億噸,2015年相差5億噸,五年累計缺口可達15億噸。
齊曄指出,若以2011年上半年的9.6%的GDP增速和單位能耗下降16%的目標計算,2015年全國預測能源消費將達到43.2億噸標煤,雖然高于全國規劃下的38.3億噸,但仍然低于各省加總的能源消費43.3億噸標煤。
這也意味著國家的碳強度下降難度加大。《報告》指出,碳排放缺口也逐漸擴大,由2011年的1.8億噸上升到2015年的10億噸,整個“十二五”期間的CO2排放缺口將達到30億噸。
非化石能源目標難度大 “國家規劃與地方規劃在能耗上的差異,也為‘十二五’確定的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比重的11.4%這一規劃目標帶來挑戰。”齊曄表示。
報告稱,公開文獻表明,到2015年水電裝機可達2.5億-2.84億千瓦,核電可達4000萬千瓦,風電可達1億-1.5億千瓦,光伏可達500萬-1000億千瓦,再加上4000萬噸標煤的各類生物質利用量,那么“十二五”期間,非化石能源總量可達4.42億-5.05億噸標煤。
“進一步說,非化石能源發展較慢的話可達4.42億噸標煤,如果發展較快的話可達5.05億噸標煤。”齊曄解釋,“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11.4%的目標能否實現,則取決于能源消費總量的目標。”
而根據《報告》,在各省目標的規劃下,到2015年能源消費總量將達到43.3億噸,按照11.4%的占比來算,非化石能源消費總量的需求為4.94億噸。“這意味著在非化石能源如果發展較快的話,那么11.4%的目標實現并不困難;而一旦非化石能源發展較慢,那么可能存在5200萬噸標煤的缺口。”齊曄解釋。
“目前水電的生態效應爭議很大,核電暫停審批,風電并網問凸顯,太陽能成本較高,生物質能的原料資源受限。”一位地方官員對本報表示,“我國的非化石能源存在諸多不確定因素,可見11.4%的目標實現難度很大。”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