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時間,如果有人說幾乎日日聽到“礦難聲聲”,你已經不能說他是在“夸張放大”,更不能說他是“不懷好意”,因為這人不過是在客觀地“陳述事實”罷了。
礦難一年又一年,一起接一起,從媒體上看到,已經不是筆者一人覺得“無話可說”,而是不少人也像我一樣都覺得“要說的都已經說了”,可礦難還是不斷地發生,仿佛煤礦下名叫“礦難”的瘟疫就是不愿意放過我們那些可憐的礦工似的!
正因此,當從媒體上得知陜西省銅川礦務局陳家山煤礦“因瓦斯爆炸”又發生“特大礦難”(真不知這是第多少個“特大礦難”,我看應改為“超級礦難”了吧)時,真個是“無動于衷”,連在鍵盤上敲一個字的欲望都沒有了。
充耳不聞。視而不見。什么礦難,我心已死!
然而,大約是畢竟心尚未死透的緣故,這兩天無聊,在互聯網上不時瞅瞅媒體上的有些評論,你還別說,真讓筆者大受啟發,甚至覺得原來那“無話可說”其實是“胡說”;說“我心已死”,也是自欺欺人。受到啟發后猛然一驚:中國的礦難一日不絕,應該說就一定“有話要說”,我們也就一日不停地要說。若是礦難不絕,我們卻“無話可說”,豈不是更加對不起那一個又一個死難的礦工!更加對不起那死難礦工的妻兒老小!
這兩年,小的礦難無數,“特大礦難”也是一起接一起,礦難對于我們,似乎已經成了“頑癥”。好像只要挖煤不止,就要死人不斷似的。因此,我們也就任憑無數的礦工“前仆后繼”——我們有的是人。當然,雖然“死人的事是經常發生的”,但我想還是沒有人愿意看到“經常死人”。特別是對于煤礦來說,能保證礦工從井下活著上來,至少是每一個下井的礦工最大的心愿。然而就中國的煤礦而言,我們“從必然王國走向自由王國”的路竟然是如此之漫長。
癥結何在?
“安全意識不強”、“礦難背后的腐敗”、“沒有做到以人為本”等,這些無疑都是導致發生礦難的一個又一個“細節”,甚至已經是公認的“原因”了。近日我還從媒體上看到中國災害防御協會副秘書長金磊在媒體上發表評論,題為《“安全為了生產”不是以人為本》,這就把人、把礦工的生命價值又提高了一步。也就是說,我們講安全,首先就是為了人,為了人的身體不受到損傷,為了人的生命不遭受損害,再說白點,講安全,首先就要為了不死人!可一起又一起礦難之后,一個又一個“分析”,還有礦難后所謂的一個又一個“安全措施”,卻總也止不住礦難。以至于現在又有人“獻計獻策”,一是說要讓礦工有抗爭的權利。因為此次陜西銅川礦難就是因為礦主逼著礦工到已經有安全隱患的井下作業造成的;二是可否像對待空難一樣對待礦難,連一根毛發也不放過地查找礦難原因;更有甚者,說是如果讓那些煤礦領導每次都與礦工一起下井,或許就可以減少或杜絕礦難了(我知道這是“氣話”)。這些計策不可謂不好,然而我擔心這些善良的人們出的這些計策還是難起作用。因為這一切,不能說一些人沒有想到,但都不過只是個想到而已。
我認為礦難之所以不斷發生的癥結,是沒有對礦難“窮追猛打”。
這些年,一起礦難,哪怕是一起特大礦難,發生了,也就發生了。除了像對三年多前的廣西南丹“7·17”特大礦難,因南丹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伙同礦主等人,蓄意隱瞞真相,封鎖消息,媒體進行了“窮追猛打”外,其后發生的一起又一起礦難,哪怕是特大礦難,不也都是很快就“了結”了嗎?這種很快了結的心理不難理解,誰都不愿意讓一件惹人心煩的事老是纏著。可殊不知,正是由于我們這種盡快了結的做法,才讓下一個礦難又“接踵而來”。如果發生一起礦難,我們不是捂著蓋著,不是總想讓人們淡忘,甚至在有些地方巴不得讓人們只當沒有發生才好,而是像對待空難一樣,對蛛絲馬跡都不放過,該追究誰的責任就追究誰的責任,該追究到哪一級就追究到哪一級,該領什么懲罰就領什么懲罰,直至像賠付空難遇難者一樣地賠付遇難的礦工。我們還會有這樣多的礦難,乃至特大礦難發生嗎?
有了礦難,特別是發生了特大礦難,就是要讓媒體把那礦難事故的原因扒個“底朝天”,“鬧”得“天兒紅”,弄得天下人都知道,就是要讓一些直接乃至間接的相關責任人付出他們應該付出的代價,把死難者的名字公布出來,把一些人的罪責公布出來,把礦難的“前因后果”公布出來:屬于礦主的就是礦主的,屬于“領導”的就是“領導”的,屬于上級的就是上級的,屬于地方政府的就是地方政府的,屬于國家的就是國家的,屬于社會的就是社會的,套用已經時髦了多時的一個短句,叫做:一個都不能少!
慶父不死,魯難未已!“窮追猛打”,杜絕礦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