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呼吁,完善煤炭價格形成機制迫在眉睫
28日發生在陜西銅川的驚天煤礦瓦斯爆炸事故,再一次把國人的視線引到了煤礦的安全問題上來。面對接二連三導致財產人員重大損失的煤礦安全事故,人們不禁要問:維持著中國龐大經濟肌體運轉的煤炭行業到底存在著多少隱患?問題的癥結到底在哪里?
在27日于京召開的“2004年中國煤炭經濟論壇”上,有關人士披露,2003年全國煤礦一年因傷亡事故和職業病造成的經濟損失,相當于原國有重點煤礦2002年銷售收入的5%。
中國煤炭工業協會會長、中國工程院院士范維唐在此次論壇上說,煤炭經濟運行中存在著許多深層次的矛盾和問題,它正嚴重地制約著我國煤炭工業的健康發展。
收益大幅下降的體制之礙
最新的統計資料顯示,2003年我國原煤產量達到16.7億噸,專家預計今年可望突破19億噸,居世界首位。但與之相伴的一個尖銳事實同樣讓人觸目驚心:目前我國煤礦事故死亡人數已遠遠超過世界其他產煤國家煤礦事故死亡總數。
煤炭工業的權威人士告訴記者,礦難之所以頻頻發生,除了一系列的主觀原因之外,這更是煤炭行業多年積累的一些深層次問題的集中爆發。其中,不完善的價格形成機制造令煤炭價格扭曲,不僅造成煤炭行業長期陷入虧損境地、政府財政負擔增加,而且導致煤炭行業缺乏自我積累、發展的能力,安全投入乏力,人員素質普遍偏低。其中僅以山西省為例,其煤炭行業的安全欠賬高達138億元。
據記者了解,1993年以后國家逐步放開煤價,到2002年決定全部放開電煤價格,歷時10年——這一時期電煤仍然執行的是政府指導價,煤炭價格實際上放而未開。“即使是政府決定全部放開電煤價格后,重點合同電煤價格與市場煤價格的差距仍非常大,當年全國電煤平均價格比市場煤低40-70元。”
業內人士“埋怨”: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我國工業品出廠價格(除少數,如電力價格外)幾乎全部由市場決定,在這種情況下占煤炭消費總量一半以上的電煤,政府指導價卻長期低于市場價格。
中國煤炭工業協會第一副會長濮洪九說,實際上,我國煤炭行業長期處在微利和虧損邊緣。據其披露,從1981年開始到2002年的22年間,有21年國有重點煤礦整體虧損,且虧損額不斷增加,最高年虧損額達到59.41億元。
另據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調度中心數據顯示,1989年-2003年,原國有重點煤礦共生產146.2億噸煤炭,占全國產量的80%,15年間除2003年微利外,其他年份全部虧損,累計虧損324.4億元。
專家此間也告訴記者,由于我國煤炭銷售中間環節比較多,目前銷售中間環節費用上漲幅度大,煤礦實際獲得的價格上漲收益很少。但與此同時,我國煤炭價格上漲低于其他生產資料的上升幅度。這是包括濮洪九在內的眾多與會業界人士普遍關心的一個事實。
業界人士認為,在此背景下,雖然目前全國煤礦安全狀況總體上趨于好轉,但由于煤炭工業生產力發展水平不均衡,小煤礦點多面廣,安全生產基礎工作薄弱、從業人員收入普遍偏低等因素,造成目前煤礦安全生產形勢依然嚴峻。
價格形成機制不合理是根源
今年以來,全國煤電油運繼續全面緊張,6月中旬國務院針對煤炭供需形勢決定:電價調整后,電煤價格除重點合同外,均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表明了政府徹底放開電煤價格的決心。
但在業界人士看來,我國煤炭價格雖然逐步走入市場,但由于歷史的慣性、部分地方政府的干預和發電企業集中采購的優勢,其步履依然顯得頗為緩慢。
其中最顯見的表現便是,目前真正意義上的相互協商確定煤炭價格的機制并未形成,電煤與市場煤價格、計劃內與計劃外、省內與省外三種價格差距依然較大。據濮洪九說,截至9月末,國有大型煤炭企業(原中央財政煤炭企業)電煤平均價格155.59元/噸,比當期商品煤平均售價198.54元/噸低了42.95元。
“目前我國2.8萬多個煤礦中,規模以上的煤炭企業3400多家,經營過度分散,無序競爭嚴重”,他說,“由于經濟結構不合理,致使煤炭供大于求時相互競相壓價,市場秩序混亂,價格大幅度下滑,行業經濟發展陷于十分困難的境地,這個教訓是十分深刻的。 ”
煤炭價格扭曲的連鎖負效應
濮洪九分析,較低的煤炭價格水平拉大了煤炭行業與其它行業之間的差距,行業競爭能力下降,企業普遍缺少積累,建設新的礦井沒有資金,甚至有相當數量的大型煤炭企業無力支付礦權評估費和轉讓金,發展更是無從談起。
他說,綜合來看,從1998年到2003年我國煤炭行業的凈資產利潤率只有2.57%,其中1998和1999年為負數。“就是煤炭經濟形勢最好的2003年,行業凈資產利潤率只有6.04%,僅是當年全國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平均凈資產利潤率12.06%的一半。”
煤炭價格扭曲除了影響供應效率,還增加了國家財政負擔。據統計,1985年-2003年中央財政動用512多億元資金補貼煤礦虧損。1998年以來,中央和地方財政出資400多億元用于國有煤礦關閉破產,預計最終將突破600億元;每年出資46億元,通過轉移支付彌補國有煤礦養老金缺口,累計已經達到588億元。
據了解,2003年-2004年中央財政出資近70億元用于煤礦采煤沉陷區治理,預計今后國家還要拿出更多的資金支持煤礦采煤沉陷區治理,給國家財政造成了沉重負擔。
專家們還普遍關注的是,由于煤炭價格偏低,對大多數用煤企業來說,煤炭或作為燃料,或作為原料,均在產品成本中所占的比重偏小。“實行煤炭低價政策,等于國家用巨額補貼補了用煤企業,用煤多少對其經濟效益影響不大,因而普遍缺乏節約煤炭資源的壓力和動力,更不愿投資于節能措施,造成煤炭利用率低,浪費驚人。”
濮洪九一再強調,煤炭價格問題所帶來的影響是深遠的、廣泛的,因而改革和完善煤炭價格形成機制是迫在眉睫的任務。在這次論壇上,他提出了完善煤炭價格形成機制的基本思路,其關鍵是明確以市場取向的改革,構建煤炭價格形成機制。
為此,他建議,應及早發布《煤炭交易規則》,規范市場交易行為;推行直接銷售,減少中間環節,徹底解決流通領域的“盤剝”問題;建立鐵路、煤礦、用戶經濟制約關系,嚴格按合同辦事。